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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末路:轰动全国的大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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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第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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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底,三十一岁的杨新海出狱后就在河南农村到处流浪,走到哪儿算哪儿,其实这时候他已经算是个正儿八经的流浪汉了。 不过他跟大多数流浪汉也不一样,普通流浪汉靠乞讨,靠捡拾为生,但杨新海虽然有时候也乞讨,但他的主要谋生手段却是偷。 他大多时候白天找个地方睡觉,晚上出去转。 他专门找那些偏僻的村庄,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偷的。 他住过桥洞,住过废弃的房子,住过庄稼地里的看青棚。他不挑地方,能遮风挡雨就行。他穿着一身洗得看不出颜色的旧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看着跟个流浪汉确实没什么区别。 他每天早上起来,先去镇上的小饭馆讨点剩饭。有时候饭馆老板看他可怜,会给他两个馒头;有时候不给他,他就去附近地里挖点红薯、掰点玉米,生的就吃。 勉强填饱肚子后,他就开始在村子周围转悠,看看哪家有钱,哪家好偷。到了晚上,他就出去动手。 他偷过鸡、偷过狗、偷过路边晒的粮食。偷来的东西,他就拿到镇上的集市上去卖,换点钱。换了钱,他就买点吃的,再打点酒。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能过。 他觉得,这样也挺好的。没人管他,没人认识他,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再也不用听谁的话了,也不用看谁的脸色了。 他每天就这么晃悠着,今天在这个村,明天在那个乡。他也不知道明天会去哪儿,走到哪儿算哪儿。 二〇〇〇年九月的一天,他来到了周口市川汇区北郊乡的一个村庄。 这个村庄很偏僻,周围都是玉米地,离最近的镇子也有十几里路。村里没多少人,大多是老人和妇女,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 他在村子周围转了好几天,观察哪户人家最容易下手。他发现,村西头那户人家最合适——一间平房,院墙很矮,院子里没狗,一看就防备不严。 他打听了一下,听说这户住的是一对老夫妇,七十多岁了,儿女都在外地打工,就老两口在家。 他觉得,这户人家好偷。于是他决定,就在九月十九号晚上动手。 这天半夜一两点,他翻墙进去了。 他手里带了一把锤子——是他从路边捡的,平时用来防身。他撬开房门,悄悄摸进屋里。 屋里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见。他站在门口听了听,听到了两个老人的呼吸声。 他摸到床边,想拿床头的衣服和钱。结果不小心碰倒了一个东西,发出了响声。 那家老头被惊醒了,迷迷糊糊地喊了一声:“谁?“ 杨新海慌了。 他掏出锤子,朝老头头上砸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 老头不动了。 老太太也被惊醒了,刚要喊,杨新海又朝她头上砸下去。 两个老人,全被他杀了。 杀完人以后,杨新海站在屋里,愣了半天。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吐,会手抖。结果他发现,他居然不害怕。 他甚至觉得有点兴奋。 他在屋里翻了翻,找出来一百多块钱。他把钱装起来,然后走了。 他出门的时候,腿都没软。 他回到住的地方,洗了洗手,然后就睡了。 第二天醒来,他觉得跟没事人一样。 他没想到,杀人是这种感觉,发现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一次杀人后,他发现自己不害怕,反而觉得很刺激。 他觉得,原来杀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从这以后,他就开始频繁作案。 他不再只是偷东西了——只要有人惊醒,他就杀。不留活口,成了他的规矩。 他觉得,只有杀了人,才不会被认出来。 从这天开始,他在河南、安徽、山西、山东这四省交界地开始了流窜作案。 从二〇〇〇年到二〇〇三年,他一共杀了六十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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