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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状元首辅又带飞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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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杀死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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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闲似是知晓众人想法,微微一笑:“作诗的并非本县令,而是我这位知己好友,他是秀才出身。” 秀才啊…… 参与斗诗的人这才放下心来。 秀才好,还不算太超标。 不过马上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裴知白不说废话,干脆利落地把诗念了出来。 “我作的是一首五绝,题为《野菊》。” “秋深莫相问,独自立黄昏。非关偏爱冷,孤影对寒门。” 一诗作罢,全场又是一静。 众人不语,只细细品味这首五言绝句。 “好冷的诗。”霍怀瑾正了正脸色,“前二句写菊,后二句言志,足可见出风骨。” 这也是沈知砚第一次见夫子写诗,心中暗暗佩服。 高县丞却是很不高兴,“我摆了这么多名贵品种的菊花他不写,非要写不值钱的野菊,又是孤影又是寒门的,膈应!” 高朗附和:“就是,全篇连菊花的影子都没有,远不如我那首《咏菊》。” 高县丞斜了高朗一眼,心里升起无力感。 他只是不喜裴知白写野菊,没说他写得烂啊! 屋内识字的小厮丫鬟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只在心里默默吐槽:文盲。 高县丞心头烦躁,本以为这斗诗会只是老爷们的菜鸡互啄,谁知半路杀出了霍怀瑾和裴知白。 为儿子准备的斗诗会也为他人做了嫁衣…… 而且他心里隐感不安,总觉得县令带着这秀才来者不善。 一楼的众人窃窃私语,讨论着裴知白的五言绝句和霍怀瑾的七言绝句哪首更好。 至于高朗的诗,早被人抛之脑后了。 此时的沈知砚,脑子里天人交战。 夫子拔得头筹,带走刘小满,似乎也可行。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想靠赏花宴打响名头的计划就泡汤了。 还有一点沈知砚不确定,夫子知道那是刘义的姐姐吗? 夫子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这么大了也不见有个师娘。 若是不知道,万一…… 当然自己也可以直接出面揭露县丞的罪行,毕竟县太爷就在夫子身边。 但若是扳不倒县丞,反而会连累到自己,沈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农户,不可能跟县丞抗衡。 高县丞能在朗山县作威作福多年,没有后台沈知砚是不信的。 思来想去,还是先不要得罪县丞的好。 当务之急,是把刘小满成功救到手。 “一会儿人带上来了,玄知你就问她身世和经历,我非抓到高平把柄不可。”谢闲自信道。 “哎,人家的诗更好啊。”霍怀瑾叹了口气,站起来准备服输。 显然,他已默认裴知白是作诗会的头名。 霍怀瑾刚要推窗就被沈知砚叫住。 “等等,子温兄,我这也有一首诗。” 沈知砚提笔落墨。 “你也有诗啊,年纪这么小就敢写诗,勇气可嘉。”霍怀瑾退回来,随口鼓励了两句。 沈知砚把写好的诗递给霍怀瑾看。 霍怀瑾随手接过,并未放在心上。 “字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他粗扫一眼,在心里默默道。 但当他看清上面所写内容时,表情彻底凝固了。 “子温兄?”沈知砚见他愣在原地,试着叫他。 霍怀瑾吞了口口水,不可置信地扭头看沈知砚:“这是你写的?” “是啊,怎么了,写得不好吗?”沈知砚面不改色地点头。 我屮艸芔茻! 分明是写得太好了! 一个七岁小孩能写出这样的诗,霍怀瑾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书白念了。 此诗一出,直接杀死比赛了! 沈知砚又开口:“我在学堂看过夫子的《诗词格律》,掌握了基本的韵律,加上刚刚听大家的诗,一时心有所感,忍不住写下这首诗。” 霍怀瑾一脸呆滞地盯着沈知砚,感觉胸口中了一箭。 不是,这合理吗? 霍怀瑾把纸还给沈知砚,“你这首诗一出,绝对能拔得头筹,对面那位也不是你的对手。” 霍怀瑾今天来这一趟真是开眼了,朗山县竟然有比自己天赋还高的人,高得还不是一星半点。 他看沈知砚的眼神变得极为认真,不再把他当成跟弟弟霍子烨一样的小孩。 沈知砚却把纸递给小厮:“劳烦小哥,帮我念一下。” 霍怀瑾忍不住开口:“这么好的诗,你不自己念?” 沈知砚眨眨眼:“我也喜欢低调。” 霍怀瑾:…… 得,比他还能装,还装了波大的。 今天一过,这诗怕是会传遍整个朗山县。 “不知公子姓名?”小厮恭敬问道。 名字是不可能说的,夫子还在对面呢。 沈知砚沉吟少许:“我有一号,号种花家。” 噗! 霍怀瑾一口茶水喷出。 小小年纪,字都没取,还给自己取了个号。 不过挺好听的,细一琢磨还有独到韵味在其中。 霍员外面无表情擦掉脸上的茶水,勒令小厮:“赶紧念,我急着回家打孩子。” “诸位,三号包厢,再作七言绝句一首。”小厮高声道。 大厅顿时响起窃窃私语。 “这是霍家大郎不服那瘸子秀才,准备写首新的接着斗啊。” “那包厢可不止霍怀瑾一人,还有霍员外和一个小孩呢。” “你知道什么,霍不疑虽然做生意门清,但他的文学水准跟我们半斤八两罢了。” “那还有个小孩呢?” “你说这话自己想笑不?” “……” 小厮不管下面人的谈论,高声念开了。 “《寒菊》。”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 声音传开,只此两句,原本还在低声议论的大厅瞬间安静下来。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死寂。 众人:!!!我屮艸芔茻! 这直接杀死比赛了! 好一首寒菊!不写菊之色,不写菊之香,而写菊之品格。 “这是何人所作?”有人神情激动。 “诗人有一号,种花家。” 连号都这么有意境,种花家。 种花种花,雅俗共赏,当真是志趣高远又有气节。 一个中年文士猛得站起来,面色潮红,拔腿就往二楼跑。 边跑边喊:“我要拜会种花家先生!” 结果被小厮四仰八叉地抬走了。 一时间,所有人崇敬的目光全部投到了沈知砚所在的包房。 咣当。 裴知白手中的茶杯跌落在地。 好一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他目光如炬地射向对面包厢,只可惜朦胧的纱窗让他看不清里面的人。 能写出此诗,必定是个品节高尚,才情过人之人。 内心激荡的情绪迫使他站起来往对面走去。 他必须拜会一下这位种花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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