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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异能后,我成了S级特调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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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闪耀的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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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今朝的手掌里,暗力浮动,透明的风与其交缠片刻后,悄然消散。 “又失败了。”她嘟囔了一声,侧头看向目视前方的九仞。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头顶的树叶哗哗作响,最热的时候,聒噪的蝉声不知何时停止了。 九仞眼睛微微上移,轻声道:“起风了。” 他闭上眼睛,双臂向前伸展,青色的暗力带起手指的粉末混入风中,最后随着风飘向远方。 长风灌入九仞立挺的上衣中,将衣角高高扬起。 他的头微动,片刻后,缓缓睁开双眼:“它不在学校里。” 李今朝手掌中,风再次消散,她诧异道:“它又走了?没有符合它要求的?” 九仞将手臂放下,再将外衣整理好:“不,它选好了,它在一名学生身上留下了粉状印记。” 李今朝耸耸肩:“我们跟着他,不就能守株待兔吗?” 她说完这句话,沉默了片刻,目光上移与九仞的撞在一起。 九仞轻笑:“你发现了?” 李今朝缓缓点点头:“它做了标记,却不现在动手,明显是等着我们这么做,然后扑个空。” “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所以...他的目标...另有其人。” 九仞笑着拍拍她的头:“真聪明,所以,你觉得,哪个才是真正的目标呢?” 李今朝双手一摊:“我没有老师的本事,现在连它标记的谁都不知道。” “不过...飞蛾的视力一向很差,对于真正的那个人,必然也是留了记号的...” 九仞扭头,抬了抬下巴:“没事,都来了,慢慢找。” 李今朝的视线顺着移过去,操场口陆陆续续地出现了许多学生,她这才记起,下午会有一次课间操,全校的学生都会参加。 十分钟后,操场上响起了广播体操的声音,学生们开始动了起来。 九仞没有动的意思,李今朝绕到主席台的身后,那里有一个阶梯,从阶梯走上去,可以一路上到主席台背后的顶端。 李今朝寻了个阴凉的地方站定,正好露出一个脑袋。 登高望远的她,几乎是一眼就从乌泱泱的人群中,发现了那个做了标记的人。 他的身上有大片的飞蛾粉末,在人群里活像个行走的闪耀灯球。 而这个人的脸,李今朝可太熟悉了。 “怎么,认识?”九仞不知何时跟了过来,他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流转。 李今朝将目光从灯球上移开:“同年级的我几乎都认识。” 九仞恍然大悟:“哦~前男友。” 他笑眯眯地追问:“认识就太好了,他叫什么名字?” 李今朝抿抿嘴:“路昀。” 九仞摸了摸下巴,点点头:“好名字。” “老师。”李今朝一边细细观察着人群,一边问道:“你明明不用带千明镜就能看见异常之处,为什么当初来学校选人,还要佩戴呢?” 九仞笑着歪头,看向她:“当然是为了显得更高深莫测,演戏也要演全套。” 李今朝哽住,竟然是这样... 她已经将全部的学生都筛了一遍,毫无发现:“老师,你确定连你用暗力都探查不出来的事,我用肉眼能发现吗?” 九仞不置可否:“它很谨慎,另一个人的用量特别少,若一个个查过去,会消耗大量暗力,到时候,即使找到了它,也没办法战斗。” “所以,只能用笨方法了。” 李今朝暗暗叹气,所以,这等麻烦事就落在了她的头上。 罢了,谁让她只是辅助调查呢。 等等... 她眼睛眯起,将目光聚焦,锁定在一个女生的身上。 “竟然是她...”李今朝喃喃道。 九仞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找到了?” “嗯,第八纵列,第十横排。”李今朝精准地说出方位:“她叫康乐,是我班里的班委,你见过。” 康乐正一脸认真地做着动作,她的脸因为运动而泛红。 她每次抬手,手肘的地方就会有细细的鳞粉。 悬在主席台上的大喇叭里,最后一个字音收尾,学生们便陆陆续续离开。 李今朝的目光跟随着康乐移动,问道:“我们现在需要跟着她吗?” 九仞迈开长腿,下了几个台阶:“飞蛾的视力,只有晚上才好使。” 李今朝微怔:“那我们现在做什么?” 九仞没有回头,声音懒洋洋的:“等。” - 敕普镇一整天都没出太阳,天色也因此黑得早些。 李今朝已经记不清拍死了多少只蚊子,也记不清她练习捕风失败了多少次。 现在已经早过了人们下班的时间,却正是高中学生要放学的时候。 学校放学铃声一响,校门口的小吃摊就热闹了起来。 九仞站在路灯的阴影里,犹豫半天才接过李今朝递过来的烤肠。 李今朝嘴里嚼着:“跟着老师出任务,总是错过饭点,太苦了。” 九仞小口咬着烤肠,慢条斯理地咽下去:“等回去请你吃大餐。” 李今朝点头,又咬了一口:“一言为定。” 她下巴轻抬:“出来了。” 康乐背着书包,怀里还抱着几本书,她从小吃摊位买了一张饼,一路沿着街道向前走。 李今朝和九仞就跟在她十米开外的暗处。 街上的路灯每隔几米就有一个,将康乐的影子拉长。 九仞将没有吃完的半根烤肠扔进垃圾箱,抬起头。 李今朝目光收回:“老师,它在附近吗?康乐都要走到家了。” 一股清风骤然起,是不属于这条街道的凉意。 前方康乐的短发扬起又落下,她肉眼可见地打了个哆嗦,脚下走得更快了。 不知为何,李今朝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 清风歇下,九仞面色沉重:“坏了,上当了。” 他轻声道:“这里太亮了。” 李今朝听了这句话,也反应过来。 飞蛾确实聪明,它用最明显的办法,骗他们将注意力放在康乐的身上。 飞蛾视力不好,只在夜晚才能发挥点作用。 它的趋光性能够指引它不迷失方向。 康乐回家要走的街道,全都是路灯,它在她身上的标记又微弱,很容易判断失误,找不准目标。 但另外那条路,她再熟悉不过了。 那条昏暗的长巷,没有路灯,只有一个全是标记的目标。 它便能毫不费力地,快速精准地,找到他。 李今朝抬眸,眼光锐利。 路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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