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
有珍开始收拾东西,唐雨岚说了,明天一大早她就可以回去了。
这几天,豆豆一直跟着她妈唐雨岚睡,就是怕有珍走了之后,豆豆不要她这个妈妈,闹腾。
有珍把给孩子买的点心、糖果,还有衣服一并装进了自己的帆布包里。
收拾完之后,她脱了衣服躺了下来,脑子里又想起了虎子和娟子。
四个多月没有回去了,她真的很想两个孩子。可一想到回家,又有些说不出的抗拒。
她是矛盾的,既想孩子,又不想回家。
想着想着,她又想到了丁远,不知道他这些天咋样了。
自一个多月以前在百货大楼,丁远执意要给她买呢子大衣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他。
不是她不想见,而是彼此都知道,如今她和丁远已经是两条路上的人。
她有丈夫有孩子,他也有自己的家庭。过去的事情再怎么放不下,也不能拿现在的生活去赌。
有些人能够再见一面,已经是难得了。
她不能毁了自己,也毁了丁远。
时间倒回到一个月前。
那是一个下雨天,正逢周日,唐雨岚留在家带豆豆,有珍便替她出来买东西。
雨下的不大,天气有些冷,有珍撑着伞,慢慢地走在街道上。
她一边走一边看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心里想着要买的东西还有没有遗漏。
经过一家商店时,她无意间朝橱窗里看了一眼,脚步忽然停住了。
橱窗里站着一个男人,穿着蓝色中山装,短头发,看着干净又利索,正低着头看着柜台里的东西。
那张脸,她曾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有珍瞪大了眼睛,那张脸、那个身影她记在心里最深处,从没有忘记过。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一直把他深藏于心,再没敢轻易地去想过这个人。
有珍只觉得眼睛酸的厉害,她怔怔地盯着那个身影,脑子一时有些空白。
十年了!
没想到会在县城遇到他!
原来,这十年他离她那么近!
这些年,她不是没有想起过他,只是日子一天天往前过,家里有那么多事情要操心,她不敢多想,也不愿意让自己总陷在过去里。
可当记忆深处这个人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时,她才发现,有的记忆并没有随着岁月流逝而淡去。
泪水模糊了有珍的双眼,她的手下意识握紧了伞柄。
也许是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丁远抬起头,朝橱窗外看了过来。
隔着一层玻璃和蒙蒙细雨,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丁远先是一怔,拿起东西,匆匆付了钱,追出了商店。
“有珍!”
有珍没有回头,匆匆往前走,她的脚步有些乱,背影有些狼狈。
“有珍!”这一声比刚才急了些。
有珍终于停下了脚步,却没有立刻转身。
丁远追到她跟前,看着她的脸,声音不自觉的放轻了:“有珍,真是你啊?”
有珍缓缓抬起头,努力把心里的酸涩压下去,挤出一个笑:“是我,没想到还能见到你。”
她顿了顿,又问:“这些年…挺好吧?”
丁远看着面前的女人,她还是当年那样漂亮,只是眉宇间多了些疲惫和幽怨。
丁远移开了目光,低下了头:“有珍,我对不住你…当年…”
有珍知道他想说什么,轻轻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话:“丁远,都过去了,一切都是阴差阳错。”
她说的很平静,丁远没有马上接话。当年的事情真要细说起来,有太多话没法在这街上说清楚,何况十年过去,两个人早已不是当年的身份。
丁远最终还是没有再提,只问她:“你这些年还好吗?在县城干啥工作?”
“给人看孩子,挣些钱补贴家用。”有珍说的轻描淡写:“乡下人,有什么好不好的,凑合过日子呗。”
雨下的不大,濛濛细雨落在伞面上,慢慢汇聚,顺着伞沿滴落在青石板路上,发出轻微的嘀嗒声。
有珍抬起头看了身边的男人一眼:“你现在怎么样?”
“我?”丁远苦笑:“在厂里干活。干了这么些年也算安稳下来了,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是普通人的日子。”
“普通人就好,平安平淡,一生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有珍笑了笑。
丁远不愿意说,她也没必要细问。
都已经不是当年了,各有各的日子,各有各的难。
丁远说的很平常,这些年他确实就是这么过来的。
那年回城后,他有过一段待业的日子,后来托家里人帮忙,才找到一份临时工。
工作不算好,收入也不高,他只能先把眼前的日子过下去。
后来他进了修配厂,从普通工人做起,一点点学手艺,慢慢站稳脚跟。
再后来,他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家里的开销也跟着多起来。
这些年他没少为生活操心,工作上的事情要学着应付,家里的事情也得担当起来,日子有顺心的时候也有烦心的时候。
夫妻之间会为了家里的琐事争几句,转过头还得商量孩子的吃穿和往后的安排。
谈不上多幸福,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大坎,就是普通人家的日子。
近两年丁远的工作渐渐得心应手起来,认识的人也多了些,他的日子也比刚回城时宽裕了些,手里总算攒下点钱。
可这些事他没必要一见面说给有珍听。
他如今有自己的家庭,有妻子和孩子,她也一样有她要过的日子。
丁远没有追问有珍的事,回城后的第三年,他回去找过有珍,只不过那时的他,听说了有珍换亲的事。
他没有去打扰她,自己工作无着落,找到了又能怎样?况且有珍已经嫁了人。
换亲这种事他知道,牵扯到两家的婚姻,有珍已经没有了选择的自由。
那天,他一个人在六队的村口坐了很久、很久。
他们沿着街道慢慢走着,谈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说着说着,话题渐渐多了起来,竟也不像多年未见,倒还像一直没有分开过一样。
走着走着,两个人走到了百货大楼。
百货大楼的橱窗里陈列着衣服,有珍瞟了一眼,被其中一件红色呢子大衣所吸引。
那件大衣穿在一具石膏模特上,颜色枣红偏正红,没有正红的张扬,又比纯枣红喜庆,腰间还有一条同色腰带。
里面配着黑色高领毛衣,下面配着黑色直筒裤。
有珍脚步慢了下来,在呢子大衣上停留了几秒,又迈步朝前走去。
一件呢子大衣是她好几个月的工资,她看看就好,哪里舍得买?
但那件衣服确实好看,走出好几步,有珍还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丁远把有珍的神情看在眼里,心里一阵抽疼。
他大概猜出有珍如今过的是什么日子,她不是不喜欢漂亮衣裳,只是她已经习惯把自己排在了孩子和家庭的后面。
丁远心里有些发酸,他看了看有珍:“要不,咱进去看看?”
有珍摇头:“不去了,我还得回去呢,出来的时候,唐姐交代了好几样东西,我还没买齐。”
她抬起头,重新对上他的眼睛:“丁远,今天能再次遇见你,我很高兴。”
她说完,没有说再见,转身准备离开。
“有珍,等一下,”丁远叫住她,犹豫了一下,才道:“你什么时候休息?咱们十年没见了,今天碰上得太突然,好些话还没来得及说。你要是方便,咱们找个时间坐坐,慢慢说说这些年的事。”
有珍停下的脚步,她有些犹豫。
不是不想见他,十年没见,心里积累的话何止丁远一个人有?
可她也清楚,有些话已经没有了说出来的意义。
丁远看出了她的犹豫,又补了一句:“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这么多年了,见见面,说说话。”
有珍沉默了一会儿,点头:“我每个月有休息时间,三天后正好我休息。”
“那成。”丁远脸上有了些笑意:“三天后我在这里等你,不见不散。”
“好。”有珍应了一声,撑起伞重新走进了细雨里。
看着有珍走远,丁远重新走到那件红呢子大衣面前,刚才有珍站在橱窗前,明明喜欢却舍不得买的样子,深深刺疼了他。
年轻时没能给她的,如今也不必再拿出来说,他只是想让她有一件自己喜欢、穿着身上也高兴的衣裳,至于其他的,他没有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