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
沙漠的太阳依然毒辣,但比中午的时候稍微好了一点。
林季站在舞台中央,视线扫过空荡荡的草坪场地。
此时这里什么都没有。
没有疯狂的人群,没有震耳的呐喊,没有迷幻的灯光。
只有黄色的工程围栏、散落在地上的电线卷,以及远处音响塔上几个戴着安全帽的技术人员在调试设备。
但两天后,这个半圆形的场地里会站满一万五千名乐迷。
林季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干燥,吸进去有点刺嗓子。
“这套D定制鼓的音色勉强能听,比我那套差远了,不过在户外演出,颗粒感强一点也还行。”
史蒂夫敲了两下,满脸挑剔。
皮诺和大卫也各自拿起了贝斯和吉他,插上音箱,开始试音。
顶级乐手就是顶级乐手。
哪怕只是随意的几个拨弦,那种扎实的功底和独特的律动感就立刻显现出来。
旁边几个工作人员直接看直了眼,连手里的活都停了。
彩排很顺利。
顺利得甚至有点索然无味。
别人家的彩排是“这里不对,那里再来”,他们的彩排是“一遍过,下一首”。
林季放下麦克风,转头跟三个老家伙抠细节。
“史蒂夫,第二首进入副歌的时候,底鼓再重一点。”
“没问题。”
“皮诺,第一首和第二首之间的过渡,贝斯线要做一个半拍的延伸,把情绪托住再下潜。”
“明白了。”
“大卫,最后一首的结尾,吉他别急着收,让那个失真尾音多挂两秒。”
“收到。”
三位老手应答干脆,没有任何质疑。
跟神仙阵容合作就是爽。指哪打哪。
而且做出来的东西,永远比你脑子里想的更好。
林季环视了一圈三人,最后说。
“明天的曲目,就按我们排练的那样。十五分钟,不用废话,直接用音乐把他们砸晕。”
“有问题吗?”
史蒂夫咧开嘴笑了。
“放心吧小子,我们会把这帮加州小子的耳朵震聋的。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真正的Live!”
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大腿。
“等等!既然我们要同台演出,是不是得给咱们这支乐队取个响亮的名字?总不能上台的的时候说我们是“J.Lin和他的三个老爷爷”吧?”
大卫一听,立刻来了精神:“有道理!不如叫“比基尼终结者”怎么样?一听就感觉我们能把台下姑娘们的比基尼都给震碎!”
“去你妈的比基尼!老子可是玩重金属出身的,要叫就叫“地狱“四”头犬”这才够劲!”史蒂夫怒吼。
皮诺也不甘寂寞,举着贝斯插嘴:“我觉得叫“银河牛仔”比较有格调”
史蒂夫和大卫同时朝他吼:“闭嘴!你一个弹贝斯的有什么发言权?”
眼看着三个家伙,要在台上为了个破名字干一架,林季无奈地揉了揉眉心。
他直接打断了这场闹剧:“行了,别吵了。就叫“191”好了。”
“191?”三个老头齐刷刷停战,一脸懵逼地看向林季。
史蒂夫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这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没有。”林季面无表情
“我今年22岁,史蒂夫你69岁,皮诺57岁,大卫43岁。四个人年龄加起来正好191。简单,又好记。”
全场安静三秒。
史蒂夫嘴角疯狂抽搐:“……你小子,是在讽刺我们老吗?”
“只是陈述事实而已。”林季拍了拍手,“好了,好了,下班了。”
“终于结束了,去喝一杯?”大卫放下吉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老天爷,还不到五点呢!你们这群酒鬼!”卢克在台下绝望哀嚎。
“你们这群酒鬼能不能有一天是清醒着过完的?”
林季没搭理这群老家伙的日常发癫。
刚准备下台,余光瞥见一个人影从通道走上来。
硕大的蒙大拿帽,鲜艳的印花短袖,配着白色长裤。
走路姿态松松垮垮,但每一步都踩在天然的律动上
林季一眼就认出了他。
法瑞尔·威廉姆斯,人称菲董。
格莱美十三冠的全能制作人。N.E.R.D.乐队主唱。2014年全球最热的音乐人之一。
更是今年科切拉的头牌之一。
他的一首《Happy》如同病毒般席卷全球,火到没边,被网友戏称为法国国歌。
只不过很可惜……
这首神曲,现在正被林季的《UptOnFUnk》死死按在B榜第二的位置上。
连续数周,纹丝不动。
这是继水果姐之后,《UptOnFUnk》之下的第二位“受害者”了。
法瑞尔显然也看到了林季。
他没有任何犹豫,径直走了过来。
脸上挂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
“J.Lin,对吧?久仰大名。你在纽约拍的那个MV很酷,粉色西装很适合你。”
他的声音很柔和,带着弗吉尼亚口音特有的拖腔。
林季看着眼前这位大佬,稍感意外。
他发现法瑞尔的谈吐和气质,跟他以往见过的很多黑人截然不同。
他身上没有任何刻板印象里的街头匪气,也没有满嘴跑火车的脏话。
咬字清晰,措辞讲究,举手投足之间,全是老派绅士的从容。
“谢谢。你的《Happy》也很棒,制作的也很棒,律动感一绝。”
林季伸出手与他握了握,礼貌回应。
这句话不是客气,是真心话。
《Happy》的编曲看似简单,实则功力深厚,那种能让全世界都忍不住跟着拍手的旋律,是天才才能写出来的。
法瑞尔耸耸肩,做出一副无奈的表情。
“可惜还是被你赶下来了。不过没关系,音乐就是这样,总会有更棒的节奏出现”
他走到林季身边,看向空旷的场地:“听说你是这次的惊喜嘉宾?我很期待你的现场哦。”
“不会让你失望的。”林季自信开口。
法瑞尔没急着走,话锋一转。
“《UptOnFUnk》……你真的是一个人包办了全部?”
“别误会,我指的是词曲、编曲、所有乐器实录,甚至还有混音。”
“嗯,全是我。”林季平静地直视他的目光,没有丝毫谦虚或炫耀。
法瑞尔打了个响指,满脸不可思议。
“老天,你简直就是个年轻版的PrinCe!(王子)”他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PrinCe,王子。紫色雨中的天才。
那个音乐风格横跨了放克、摇滚、灵魂乐、爵士、嘻哈……等等的音乐怪物,在整个现代流行音乐史上都无法被定义的传奇。
林季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他在音乐学院读书的时候,PrinCe就是教科书里的常驻案例。
他最疯狂的地方,不只是才华。而是他对“一个人完成一切”这件事近乎偏执的追求。
1984年,《PUrpleRain》。整张专辑几乎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吉他、贝斯、键盘、鼓机、合成器,甚至连弦乐编排都亲自操刀。
词曲、编曲、录音、混音……一个人坐在录音室里,从第一个音符干到最后一个音符。
整个流行音乐史上,能做到这种事的人,一只手数得过来。
而PrinCe,就是金字塔尖的那个。
在音乐圈,这已经是天花板级别的夸奖了。
林季沉默了一瞬。
他没有像面对大多数夸奖时那样轻描淡写地带过。
“PrinCe是传奇。”
他开口,声音不大,但很稳。
“我很荣幸你会这么说。”
然后,他抬起眼认真的看着法瑞尔。
“但我不会是第二个PrinCe。”
“我会是第一个J.Lin。”
法瑞尔愣了一秒。
然后笑了出来。
不是客气的笑,是那种发自内心觉得有趣的笑。
“好。”他点点头,“我记住这句话了。”
他的视线在舞台上扫了一圈,当他看到鼓架后面那张熟悉的脸时,脚步猛地一顿。
“史蒂夫·加德?”
法瑞尔快步走过去,语气里满是惊讶。
史蒂夫抬头,认出了来人,笑了起来。
“菲董!好久不见。”
“上次见你是……零八年的格莱美?”
“零九年。你喝多了在后台跳跳霹雳舞,一脚把茶几踢翻了。”
“那件事我可一点都不记得了。”法瑞尔笑着跟史蒂夫碰了一下拳。
然后他又转回来看林季。
“J.你的乐队……很“不错”。”
他指了指三个老炮儿。
“史蒂夫·加德、皮诺·帕拉迪诺、大卫·哈里斯。这阵容放在任何一个体育场巡演都够了。你拿来打科切拉的十五分钟?”
“凑合够用。”林季轻笑。
法瑞尔也笑了。
“你这个人很有意思。”
他认真说道,“等音乐节结束,有机会来我的录音室坐一坐吧,我想我们两个会有很多共同话题可以聊。”
“有机会一定。”林季点了点头。
“舞台上见。”法瑞尔朝他抬了抬下巴,带着随行人员,慢悠悠地溜达回了休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