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第一条,承认贵国政府,我国内部需要时间协调。”
“三天时间够不够?”
松冈一愣:“三天……”
“你们在北平有电台,可以直接与东京联络。”
“三天之内,我要看到答复。”
松冈深吸一口气:“我尽力。”
“第二条,停止敌对行动,可以。但需要贵军先行停火,我方才能下令前线部队停止进攻。”
“可以。今天就发报,命令前线各部立即停火。”
松冈点头:“好的。”
“第三条,徐州和济南的日军缴械问题。”
政委看着松冈。
“这是底线,没有商量余地。”
松冈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周先生,二十万皇军缴械,这在日本国内会引起巨大震动。能不能让他们保留军官的佩刀和个人物品?”
“佩刀不行,那是武器。个人物品可以保留,包括照片、信件、日常衣物。”
松冈想了想:“那……能不能让他们举行一个简单的仪式,象征性地交出武器,而不是像俘虏一样被缴械?”
政委摇头:“松冈先生,这不是面子问题。二十万武装人员,如果不彻底解除武装,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在撤退途中闹事?我方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安全保障,不是形式主义。”
松冈沉默了一会儿:“明白了。”
“第四条,长江以北的日占区移交问题。”
政委继续说。
“一个月时间,够不够?”
“够了。”
松冈点头。
“但有一个请求,我方在移交地区的侨民,希望贵方能保证他们的安全。”
“只要他们遵守中国法律,不从事间谍活动,我方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谢谢。”
“第五条,战争赔偿问题。”
政委合上文件。
“这个可以留到后续谈判中详细讨论。但原则是明确的,日本必须为其侵略行为付出代价。”
松冈点头:“明白。”
“那么,今天的会谈就先到这里。”
政委站起身。
“松冈先生,请尽快与东京联络。我希望能在三天内,看到贵国的正式答复。”
松冈也站起来:“一定。”
8月8日,深夜。
松冈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山田端来一杯茶:“阁下,电报已经发出去了。”
“东京那边怎么说?”
“还没有回音。”
松冈揉了揉太阳穴:“他们会吵起来的。”
“阁下觉得,内阁会接受这些条件吗?”
“不接受,还能怎么办?”
松冈苦笑。
“华北方面军已经完了,华中方面军独木难支,海军又吃了败仗。再打下去,只会输得更惨。”
“只是……回去怎么交代?”
8月9日,上午。
松冈的眼睛有些红,显然一夜没睡。
“周先生,我已经与东京联络过了。内阁经过紧急磋商,原则上同意接受贵方的五项条件。但有几点补充意见。”
“请说。”
“第一,承认贵国政府一事,需要走完必要的外交程序。我方承诺,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手续。”
“可以。但在此期间,贵国政府不得与重庆方面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
“同意。”
“第二,关于徐州和济南的日军缴械问题。”
松冈顿了顿。
“我方接受无条件缴械。但有一个请求,缴械后,贵方能否提供足够的粮食和药品?很多士兵已经营养不良,还有伤员需要救治。”
“可以。我方会提供必要的粮食和医疗援助。”
“谢谢。”
“第三,关于占领区移交问题。”
松冈翻开一份文件。
“我方希望在移交过程中,能派出观察员,监督移交工作,确保侨民安全。”
“可以。但观察员人数不得超过五十人,且不得携带武器。”
“同意。”
“第四,关于赔偿问题。”
松冈合上文件。
“我国目前财政困难,希望后续继续谈判商议。”
政委想了想:“可以接受。具体方案,由后续谈判确定。”
“那么……”
松冈站起身。
“我们是否可以说,谈判基本达成了共识?”
政委也站起来,伸出手。
“是的,松冈先生。我们达成了共识。”
8月10日,上午。
第三轮谈判开启,主要解决具体操作问题。
“徐州和济南的日军,什么时候开始缴械?”
李将军问道。
“八月十五日,如何?”
“可以。八月十五日上午八时,两地同时开始缴械。我方会派接收组进入阵地。”
“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预计三天。”
“二十万人,光是清点武器弹药就需要不少时间。”
“缴械后,士兵们住在哪里?”
“我方会在城外设立临时营地,提供帐篷和粮食。等船只准备好,分批运往青岛和连云港,再乘船回国。”
“船只由日方提供,必须是民船。”
松冈点头道:“好。”
“关于伪军的问题。”
王司长开口。
“长江以北的所有伪军,总计还有约三十万人,必须在九月一日前向我军投降。”
“我会通知各地驻军,配合贵方的工作。”
“还有伪政府人员。”
“县一级以上的伪政府官员,必须向我方登记,接受审查。有血债的,要追究责任。”
松冈犹豫了一下:“这一点……”
“这是中国的内政。”
政委道。
“贵方不需要干涉。”
松冈点头:“明白。”
8月10日。
傍晚时分,协议的最终文本敲定。
一共八条,十七条细则。
松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在上面签了字。
政委也签了字。
两人交换文本,再次握手。
“松冈先生,希望这份协议,能够结束两国的战争。”
“我也希望如此。”
8月11日。
北平。
新华广播电台。
播音员的声音传遍全国。
“我人民政府与日本国政府,于八月十日在北平签订停战协定。主要内容如下:一、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合法政府;二、日军立即停止一切和解放军的敌对行动;三、被围困于徐州、济南之日军,于八月十五日向解放军缴械投降,并由我方安排遣返回国;四、长江以北所有日占区,于十月一日前移交我方接管;五、所有伪军须于九月一日前向我军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