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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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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白鸥没浩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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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从金门海峡那边漫过来,薄薄的金色涂在秦渡敞开的睡袍领口上,那道枪伤赤裸裸地露着,像一枚不遮不掩的勋章。他半阖着眼皮,长睫毛在颧骨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阿骁站在三步之外,腰背笔直,面色却不大好看。他手里捏着一封刚从唐人街送来的信。 “少爷,”阿骁斟酌着措辞,“三邑会馆的梁老先生昨晚中风病倒了。” 秦渡端着咖啡杯的手顿了一顿。杯沿贴在唇边,狭长的眼睛缓缓掀开,露出一线黑幽幽的瞳仁。 “怎么说。” 阿骁将信递上,一边口述来龙去脉—— 梁老先生的姨太太在唐人街经营着一间妓馆。说是妓馆,其实不过是都板街上一栋灰扑扑的三层木楼,门口挂着红灯笼,窗棂上糊着粉色的纱。那样的地方在唐人街多得是,华工们漂洋过海,十年八年回不了家,总得有个去处。 梁家的这一间,算是三邑会馆的产业之一,明面上是梁老先生的姨太太在管,底下的姑娘们虽也苦,好歹有个遮风挡雨的屋檐。 可前日夜里,出事了。 一个白人喝得烂醉,摇摇晃晃地闯了进去。大约是在别处受了什么气,进门便砸东西,揪住一个姑娘的头发往墙上撞。那姑娘是广东台山人,唤做阿珍,才十九岁,瘦得像一把干柴。白人一拳一拳地砸下去,将她打得满脸是血,一双眼睛都肿得睁不开了。 梁老先生的独子,梁家骏,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他赶到的时候,阿珍已经被抬到了后屋,床单上全是血,牙掉了两颗,脸上青紫得看不出人形。 梁家骏抄起一根门闩,带着几个伙计追了出去,在唐人街的牌楼底下追上了那个白人。 门闩抡起来,一下砸在那白人的肩膀上,脆生生一声响,骨头怕是断了。 那人惨叫一声,刚要爬起,又是一下,砸在后背上。一下接一下,打得那人像一摊烂泥似的瘫在地上,鼻梁歪了,嘴里往外冒血水,浓腥的血淌了一地,混着街边阴沟里的脏水,黑红黑红的,触目惊心。 打到最后,梁家骏自己也脱了力,喘着粗气,红着眼睛,一脚将那个半死不活的白人踢出了唐人街的界碑。他的靴底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在夜色里像一条蛇蜿蜒爬过的痕迹。 “滚!”他哑着嗓子喊了一声,声音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回荡。 第二天夜里,事情就闹大了。 旧金山警察局来了二十多个白人警察,清一色的壮汉,腰里别着警棍和手枪,嘴里嚼着口香糖,脸上挂着那种看蟑螂似的轻蔑表情。 他们踹开了那间妓院的门,将里面的姑娘们一个个拎出来,不穿外衣就推上了警车,整条街都听得见那些女人们的哭喊声。老鸨——梁老先生的姨太太,一个四十来岁的广东女人,被两个警察架着胳膊拖了出来,她拼命挣扎,一只鞋掉了,光着的脚在石板路上刮出刺耳的声响。谁也不许上前,谁上前就是一棍子,有个洗衣店的老板多嘴问了一句,额头就被警棍砸开了一道口子,血流了半张脸。 妓院被查封了,门上贴了白底黑字的封条。梁家骏被以“蓄意谋杀未遂”的罪名带走,戴着手铐,被推进警车里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街对面站满了唐人街的街坊,一张张灰败的、惊恐的、无能为力的脸,像一排被暴风雨压弯了的芦苇。 而梁老先生,那位在三邑会馆坐了三十年龙头交椅的老人,听到消息的当夜,一口痰涌上来,堵住了气管。 等郎中赶到的时候,人已经歪在太师椅上,嘴眼歪斜,半边身子动弹不得,好歹捡回了一条命,却是说不出话了,只有眼角不停地淌泪,湿了半边枕头。 三邑会馆群龙无首。 梁家骏是独子,这一进去,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出来。会馆里几位叔公辈的人物连夜开会,从掌灯时分一直商量到鸡叫三遍,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茶壶换了三茬,谁也想不出一个办法。 找律师?白人的律师漫天要价,还不一定肯接中国人的案子。找领事馆?领事馆的人支支吾吾,说这是美国司法管辖的事情,不好插手。找警察局讲理?连门都不让进,递进去的名片像扔进了垃圾桶。 阳和会馆的程二爷倒是出了个主意——凑钱,凑一笔大钱,找白人的中间人去通融。可他话音刚落,合和会馆的周老就冷笑了一声:“通融?你当这是清朝的衙门呢,使银子就能买通?” 一屋子人沉默了。 不知是谁,在角落里嘟囔了一句。 “要不……去找找那个姓秦的?” 满座皆静。 “哪个姓秦的?”有人问。 “还有哪个秦,”那人压低了声音,像怕被谁听见似的,“就是那个……皇华旅店下榻的秦少爷,选美大会上一掷千金的那个。听说张之弼老先生对他青眼有加,合和会馆周老也跟他吃过大饭。这个人……路子野得很,手腕子也硬。” 又是沉默。 三邑会馆与秦渡素无往来,甚至选美大会的时候,梁老先生还曾在背后嘀咕过一句“不知是哪里来的暴发户,懂什么规矩”。可眼下梁家倒了,会馆散了,能求的人求了个遍,竟没有一个肯伸手的。这个姓秦的年轻人,反倒被逼到了最后一条路上。 他们走投无路了。 都板街的清晨,雾气还没散尽。秦渡的帕卡德停在会馆门口的时候,几个起早的洗衣店伙计远远地站在街对面,缩着脖子,好奇地张望。 车门打开,先是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牛津鞋踩在地上,接着是笔挺的黑色西装裤管,然后是整个人,秦渡从车里出来,不紧不慢地整了整袖口,抬起头,看了一眼会馆门楣上那块“三邑会馆”的匾额,嘴角微微一弯。 他今天穿得并不刻意隆重,不过是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内里是白色衬衫,领带打的是温莎结,不松不紧地卡在领口。头发用发蜡随意地向后拢了拢,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那两道利落的眉。可就是这么一身再寻常不过的行头,穿在他身上,却像是一件精心设计过的,肩线恰好落在肩峰,腰身微微收窄,裤线笔挺如刀裁,每一处细节都透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讲究。 他站在清晨灰蒙蒙的光线里,像一柄被擦亮的刀,搁在一堆锈迹斑斑的铁器中间,不声不响,却让人不敢直视。 那双眼睛,像两粒刚从火里淬过的黑琉璃,冷冷的,亮亮的,随便往哪个方向一扫,就让人觉得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 他往里走,脚步不紧不慢,皮鞋踩在三邑会馆的青砖地面上,笃,笃,笃,一声一声,像在丈量着什么。 会馆里已经坐满了人,三邑的几位叔公、各行的把头、附近几间商号的掌柜,乌压压一片。 他们见秦渡进来,有的起身拱手,有的只是欠了欠身,老脸上挂着几分尴尬,毕竟人家初来乍到的时候还在背后议论过人家,如今却要上门求人,这滋味不好受。 秦渡却全不在意。他走到主位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往那儿一靠,翘起二郎腿,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来,在烟盒上磕了磕,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来。白色的烟雾从他的唇间逸出,弥漫在他那张俊美的脸前,将他半明半暗地笼罩着。 烟雾缭绕中,他撩起眼皮,目光淡而稳地从每一个人脸上扫过去,像一位老先生在清点自家的账目,不慌不忙,一切尽在胸中。 “说说吧,”他开了口,声音不高不低,带着一种让人安定的磁性。 在这种满屋子愁云惨雾的气氛里,像一潭淤泥里忽然注入了一股清流,浑浊的水慢慢安静下来,泥沙开始沉淀。 三邑会馆的二把手,一个六十来岁姓卢的老账房,颤颤巍巍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又说了一遍。 秦渡一直听着,没有插话,烟夹在指间,慢慢地燃着,烟灰积了长长一截,他也不弹。等卢账房说完了,满室寂静,只有墙上的老挂钟嘀嗒嘀嗒地走着,像一个不耐烦的人在数着时间。 秦渡将烟蒂摁灭在面前的茶盏里,发出一声轻微的“嗤”。 然后他笑了。 那笑容来得突然,像云层里忽然裂开一道缝,泄下一线天光。他弯起狭长的眼睛,薄薄的单眼皮堆出几道浅浅的褶皱,嘴角微微上扬,那弧度带着几分痞气,几分不羁,还有几分让人捉摸不透的、胸有成竹的笃定。 “卢叔公,”他开口,声音里还留着笑意余韵,“我当是怎样了不得的大事,吓得诸位一夜没睡。” 他靠在椅背上,修长的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叩了两下,“那白人在哪家医院躺着,叫什么名字,什么来路,你们知不知道?” 卢账房愣了愣:“这……倒是还没来得及去查。” “那就去查。”秦渡说得轻描淡写,像吩咐伙计去取一封信,“天黑之前,我要知道他的名字、住址、在哪里当差、跟警察局哪个巡官有交情、身上有没有案底,有案底最好,没有的话,也要找出他此前有没有在别处闹过事。 他说着话,人已经站了起来。那一瞬间,从坐姿到站立的切换如同一头猎豹从匍匐到暴起,流畅而迅捷,带着一种蓄势待发的力量感。 他垂眸看着一屋子人,居高临下,眼尾微微上挑,那目光里有一种天然的、不容置疑的笃定。那种笃定太强烈了,强烈到好像只要他站在那里,天就塌不下来。 “警察局那边的事,”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却更有分量,“我来办。你们不必管,也管不了。” 有人小声问:“秦公子,那……那得花多少钱?” 秦渡偏过头,看了那人一眼,那一眼里有笑意,也有别的东西,像一柄裹着丝绒的铁锤,轻轻敲了一下:“钱的事,不急。眼下最要紧的,是两桩,先给阿珍请个好大夫。然后管好你们自己的人,不要让任何人再去跟白人起冲突,就算被人指着鼻子骂,也给我把拳头攥出血来咽下去。谁要是再惹事,别怪我翻脸。” 他的声音不大,像一把刀,平平地削过来,凉飕飕的,所有人都觉得脖子上寒了一下。 没有人敢吭声。 秦渡扫了一圈,确认再无异议,扯了扯领带,往门口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像是想起了什么,微微侧身,那张半明半暗的侧脸在晨光里像一幅被点了睛的画像,眉峰如削,鼻梁如剑,微勾的唇角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不知是在嘲笑这件事的荒唐,还是在嘲笑这个世界本身的荒谬。 “对了,”他懒懒地补了一句,“梁家骏这小子不错,他的事,你们不用担心。只要人还活着,我就能把他捞出来。” 说罢,他转过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皮鞋声笃笃笃地远去,像一场令人心安的鼓点,渐渐消失在都板街嘈杂的市声里。 会馆里静了很久。 卢账房忽然老泪纵横,膝盖一软,差点跪下去,被旁边的人扶住了。他抹着眼泪,声音颤得像风中的枯叶:“老天爷……可算有个主事儿的了。” 有人喃喃地接了一句:“真真是个活阎王。”语气里却分明是感激的、安心的,像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一根浮木。 旧金山难得出了太阳,金黄的光线从云层的缝隙里倾泻下来,落在都板街那些灰扑扑的屋檐上,连那些脏兮兮的晾衣绳都像镀了一层淡淡的金。 帕卡德的车门关上了,那辆黑色的长车缓缓启动,驶过牌楼下斑驳的光影。 车内,秦渡靠在座椅上,伸手揉了揉眉心。那双方才还亮得灼人的眼睛,此刻微微阖着,眉宇间浮上一层不易察觉的倦意。 他没有什么菩萨心肠,也不做什么救苦救难的事。他出手,不过是因为,唐人街是他的根,尽管他已经爬到了山丘之上,可底下的那些人,那些脏的、乱的、被踩在脚下的、被人叫做“Chink”的人,终究是他的同胞。而他的同胞被人欺负了,他就要还回去。 要么别管,要管,就管到底。 他睁开眼,从车窗里望出去,远处海湾的水面在阳光下碎成千万片金鳞,晃得人眼睛发酸。他眯了眯那双好看得过分的眼睛,薄唇微动,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什么人承诺—— “马尔斯,去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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