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祭台。
苏虞听着金墨尘自顾自的话,内心既惊讶又疑惑。
惊讶自己居然没被揭穿,疑惑的是他说那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她还是打算将计就计,说出对方想听的话。
见金墨尘径直略过她,来到李安面前,苏虞的心慢慢提到了嗓子眼。
……应该,不会发现吧。
金墨尘盯着冰棺里面容清秀的少年,语气凉薄得没有一丝温度:“真差劲。若不是迫不得已……”
李安感觉他像是将自己当成砧板上任人宰割的牲畜,心中惶恐,又觉得惊怒。
虽然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好觊觎的,但既然这么嫌弃,那就不要啊!
凭什么他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还一脸淡然?
这人都没有愧疚心的吗?
然而让他更害怕的事情还在后头。
金墨尘从怀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刀身同样刻着与祭台如出一辙的字符,看得人心底发寒。
来了!
李安直觉待会就是他的死期,眼角沁出了泪水,声音愤怒且不甘,但也只憋出一句:“你这样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金墨尘继续无视他。
用这副一直以来都冰冷、目中无人的表情。
那些世家子弟因此憎恨他,觉得他凭什么高高在上。
那些娇贵千金也因此对他避之不及,觉得他一定会孤独终老。
可那些都是他们的想法。
若是视他们如蝼蚁、不屑一顾是高高在上,那便是了。
而他觉得红颜不过一枯骨,她们的靠近只会令他心生厌倦,即便孤独一生又何妨?
很多东西他都嫌弃。
如人心。
他知道自己也干净不到哪去,但谁的手上不是沾满了鲜血?
若是人人都有问心劫,渡不过就丧命,那世间万物只怕唯剩山虫花草罢。
所以金墨尘从来都不怕心魔,他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为此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与世人最憎恨的魔修合作,面不改色地杀掉无辜之人。
即便是有人拿剑抵着他的脖子逼问,他也能淡然自持地吐出两个字:“不悔。”
没人能让他改变主意。
谁也不能。
紧接着。
金墨尘用匕首狠狠割破了自己的手腕,温热的鲜血顿时顺着冷白的肌肤滑落,一滴滴砸在冰棺上。
原本雪白透明的冰棺开始疯狂吸食,棺盖奇迹般消融,棺身也逐渐被猩红的血迹浸染似的,慢慢变成了触目惊心的赤红色,显得更加诡异。
李安没想到这匕首竟不是对着自己,可很快他就没有心思疑惑了。
冰棺开始散发出寒气,冻得他瑟瑟发抖。
好冷。
从未感受过的寒冷环绕在身体周围,仿佛赤身裸体般躺在了冰块上。
寒气穿过单薄的布料,直直刺入骨髓,连呼吸都开始变得缓慢。
李安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模糊起来,眼皮也变得沉重,脑子昏昏沉沉,知觉也逐渐离自己远去。
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忍不住想,难道自己就要这样被冻死了?
似乎也挺好的,反正也感受不到疼痛……
金墨尘因为失血过多,脸色越发苍白,整个人仿佛月色映照下檐角被人随手挂的灯,孤独飘摇,无人问津。
若不是胸膛有淡淡的起伏,恐怕已与睁着眼的死人无异。
可他不动,只是在等待时机。
随后,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又将匕首插进了少年的胸膛,刀尖穿过血肉、肋骨,刺中了心脏,不差分毫。
淡红的冰棺血色愈发浓郁。
金墨尘终于有了很淡的情绪波动。
是这些年来从未有过的放松。
从有记忆起,父亲就是张牙舞爪的恶鬼,母亲则是沉默寡言的石头。每日都是听不完的争吵,挨不完的打骂,顾不上的伤口。
他人的同情和规劝像是无形的线,将母亲牢牢绑在贤妻良母的位置上,仿佛只要行差踏错一步,死后就会坠入无边地狱。
没有人会指责强大的一方。
因为他拥有权势、拥有地位、拥有金钱。
“青萍哟,忍忍就好了,你家儿子那么聪明,说不定长大能去修仙呢!”
“到时候就能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你们就吹吧!他家那个病秧子,连根柴都劈不断,还妄想当仙人呢?”
“隔壁村一姓李的,他儿子可是我们方圆百里资质最好的了,可还不是在大宗门里当烧饭伙计?说不定你家儿子连那什么……灵根都没有!”
“什么灵什么根的,我不懂!说不定有路过的仙人见他好看,就把他带走了呢!”
“嗤——若是长得好看就能修仙,那天底下就没有吃软饭的咯!”
“哎王五!老娘说什么你都跟我呛上是不是?你烦不烦呐!”
最后,他们是被小金墨尘阴沉沉的眼神吓走的。
“走了走了,在人家门口吵架,害不害臊!”
“我总觉得这小子有点邪门。我不怕他修仙,就怕他误入……歪门邪道啊!”
“笑话,你以为歪门邪道就不看资质?你可太看得起他了。”
其实小金墨尘知道他们是想说入魔,可魔这个字,常人闻之色变,哪还敢真的说出口。
他知道。
但他不会入魔。
因为只要想到魔头会啃人肉,喝人血,他就心生厌恶。
小金墨尘曾真真切切地见过。
就是他的父亲。
每次眼睛眯起来露出丑陋的笑容,并牵起母亲的手的时候,他那黏腻的嘴巴就会吐出几个字:“青娘,我饿了。”
女人表情怯怯的,眼睛里满是哀求:“我……我的腿还疼着。这些天走不了路,就干不了活了……”
男人挥开他的手,像是浑身都被黑气缠绕,暴躁的表情再次浮现在脸上:“你让那小子干不就好了?!我就吃一口,就一口!”
“难道你要看你丈夫活活饿死吗?!若是我死了,外边那些人会说什么?他们会骂你克夫!骂你偷人,与奸夫害了我!到时候就会把你浸猪笼!”
“你以为离了我就有好日子过了?老子告诉你,休想!”
女人最终还是妥协了。
她要拿刀把自己另一条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男人没让。
他要亲自来。
如被饿了三天三夜的家猪一般,看见食物,无论是糊糊还是人肉,对它来说都没什么区别。
能吃就行了。
或许新鲜的还更好吃。
吃过一次后,就再也戒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