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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七个糙汉买回深山后,我被娇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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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只是用来涂脚的?她一摘斗笠,全城贵妇疯抢五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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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镇最大的胭脂铺——“红袖招”。 这里可是销金窟,平时进出的都是镇上的官家小姐和富商太太,空气里都飘着一股子让人闻了就酥的脂粉香。 “去去去!哪来的叫花子,别挡在门口晦气!” 铺子门口,一个穿着绸缎短打的伙计,手里挥着鸡毛掸子,一脸嫌弃地对着刚下牛车的秦家三人赶苍蝇似的挥手。 也不怪这伙计狗眼看人低。 实在是秦家这阵仗……有点寒碜。 老三秦猛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短打,虽然肌肉要把衣服撑爆了,但看着就像个刚下地干活的泥腿子。 老四秦越虽然长得俊,但他摇着把破扇子,那扇面都发黄了,怎么看怎么落魄。 至于苏婉,戴着个遮得严严实实的斗笠,身上裹着件明显不合身的大皮甲(秦烈的),看着更是怪异。 “你说谁是叫花子?” 秦猛那个暴脾气,当场就要炸。 他往前一步,那双还没从“人肉坐垫”的余韵中缓过来的大长腿往地上一跺,震得门槛都抖了抖。 “老子是来做买卖的!” “做买卖?” 那伙计嗤笑一声,上下打量了秦猛那一身还要往下掉土渣的裤腿,“卖什么?卖你那一身臭汗味?赶紧滚!别弄脏了我们这儿的地砖,你赔不起!” 这边的动静,引得铺子里的那些贵妇人们纷纷侧目,一个个掩着鼻子,眼神里全是鄙夷。 “这就是那个绝户村的人吧?” “真臭,快赶出去,别熏着咱们新买的香粉。” 秦猛气得拳头捏得咔咔响,手背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暴起。 他这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被人看不起,尤其是看不起嫂子! 就在他准备动手的瞬间—— “慢着。” 一道清冷悦耳的声音,如同珠玉落盘,透过斗笠的黑纱传了出来。 苏婉上前一步,那只刚才被秦越量过的小手,轻轻搭在了秦猛那只铁拳上,安抚性地拍了拍。 然后,她抬起手,缓缓摘下了头上的斗笠。 那一刻,仿佛整个喧嚣的胭脂铺都被按下了静音键。 斗笠落下,黑发如瀑。 一张未施粉黛、却白得发光的小脸,毫无预兆地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里。 阳光刚好洒在她脸上。 那种白,不是涂了厚厚铅粉的惨白,而是像上好的羊脂白玉,透着健康的粉润和细腻的光泽。 哪怕是离得最近的伙计,竟然都在她脸上找不到哪怕一个毛孔! 尤其是那双桃花眼,水光潋滟,眼角微微泛红,带着一股子天生的媚意和纯真。 刚才还一脸嫌弃的贵妇们,此刻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手里的帕子都忘了摇。 就连那个势利眼的伙计,也张着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这也……太美了吧? 这是哪家的小姐微服私访来了? “这位小哥,”苏婉像是没看见周围那些惊艳到呆滞的目光,嘴角噙着一抹淡笑,声音软糯,“我们是来卖东西的,不知道你们掌柜的……收不收得起?” “收!收得起!” 这时候,一个胖得像球一样的掌柜从柜台后面滚了出来。 他是识货的人,光看苏婉这张脸,那就是活招牌啊! “这位娘子,想卖什么?”掌柜的一脸谄媚,那双绿豆眼都快笑没了。 一直没说话的老四秦越,这时候终于合上了那把破扇子。 他那双桃花眼里精光一闪,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了。 不再是落魄书生,而是一个要把人骨髓都吸干的奸商。 “不是什么稀罕物。” 秦越慢条斯理地从怀里掏出那个精美的琉璃盒。 这盒子是双胞胎昨晚连夜赶制的,虽然不算极品,但在这种小镇上已经是稀罕货了。 “啪嗒。” 盒盖轻轻打开。 一股极其淡雅、却又极其勾人的甜香,瞬间在空气中炸开! 那香味很奇特,像是初恋的味道,又像是午夜梦回时的旖旎,闻一口就能让人浑身酥软。 这正是系统升级后的“魅惑体香”效果! 铺子里的女人们瞬间躁动了。 “这是什么味道?好香!” “比京城来的“凝露香”还让人上头!” 秦越很满意这个效果。 他修长的手指捏着那盒如凝脂般的膏药,笑得一脸漫不经心: “这叫“玉容膏”,乃是祖传秘方。抹在脸上,能让肌肤如婴儿般嫩滑,还能……自带体香。” 他故意顿了顿,眼神暧昧地扫过在场的那些贵妇: “这香味,男人最是受不了。我那嫂嫂……昨晚只是涂了一点点,我大哥可是……” 话没说完,留白最是致命。 周围的贵妇们脸都红了,但眼神里的渴望却更加疯狂。 谁不想留住自家男人的心?谁不想拥有像眼前这个女子一样的好皮肤? “这怎么卖?我要了!” 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妇人第一个冲上来,把一张银票拍在柜台上。 “我也要!这香味太绝了!” “别抢!是我先看上的!” 场面一度失控。 掌柜的急了。 这要是被散客买走了,他这铺子还怎么赚钱?这可是独家货源啊! “都别吵!这东西我“红袖招”包圆了!” 掌柜的一把按住那盒膏药,转头看向秦越,伸出一只手比划了一下,“这位公子,五十两!这个方子连同这盒膏药,我全都要了!” 五十两? 人群里发出一阵惊呼。这可是天价了! 秦猛听到这个数,呼吸都粗重了。 五十两啊!够秦家盖个大院子了! 他刚想点头。 “呵。” 秦越却轻笑一声,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 他连看都没看那五十两一眼,而是转头看向身边的苏婉,语气带着一丝宠溺和无奈: “嫂嫂,你看,我就说这小地方的人没眼光吧?五十两?还不够买你做这膏药的一味药引子呢。” 苏婉眨了眨眼睛,立刻心领神会。 她伸出那只白得发光的手,轻轻接过秦越手里的盒子,看了一眼,然后漫不经心地说道: “也是。本来也就是做坏了的一批残次品……我在家都是拿来涂脚后跟的,免得脚裂了口子疼。” 涂……涂脚?! 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苏婉那张绝美的小脸上,又看了看那盒散发着异香的神药。 这种连京城贵人都求不到的好东西,她竟然拿来涂脚?! 这是什么家庭条件啊?! 但再看看苏婉那吹弹可破的皮肤…… 信了! 信了! 信了!大家都信了! 人家拿来涂脚都这么好,要是涂在脸上,那还不得成仙? “一百两!不!两百两!” 刚才那个胖妇人受了刺激,尖叫着喊价,“哪怕是涂脚的我也要!老娘有的是钱!” “三百两!谁也别跟我抢!” 价格一路疯涨。 掌柜的脸都绿了,汗水顺着脑门往下淌。 他知道,今天要是拿不下这个货,明天对面那家铺子就能把他挤兑垮! “五百两!!!” 掌柜的咬着牙,喊出了一个让秦猛差点跪下的数字。 “一口价!五百两!以后你们家有多少货,我全收了!” 秦越这时才终于正眼看了掌柜的一眼。 他摇着那把破扇子,笑眯眯地点了点头: “成交。掌柜的大气。” …… 一炷香后。 秦家三人走出了“红袖招”。 秦越怀里揣着厚厚的一叠银票,走路都带着风。 秦猛则是整个人都还在飘,两只手死死捂着胸口(怕钱掉了),走路同手同脚,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大猩猩。 “五……五百两……” 秦猛结结巴巴地念叨着,“老四,我是不是在做梦?咱家有钱了?能盖房了?能吃肉了?” 苏婉重新戴上了斗笠,遮住了那张惹祸的脸。 她看着秦猛那副没出息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戳了戳他那硬邦邦的胳膊肌肉: “三哥,把口水擦擦,丢人。” 秦猛嘿嘿一笑,用袖子胡乱抹了一把脸,看着苏婉的眼神热切得能把斗笠烧穿: “嫂子,你真是……真是个聚宝盆啊!” 秦越在一旁,虽然也激动,但他更清醒。 他看着苏婉被斗笠遮住的侧脸,眼神幽深。 这女人,刚才配合他演的那出戏,无论是时机还是语气,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聪明,漂亮,还能赚钱。 这样的女人…… 秦越只觉得心脏像是被猫抓了一下,痒得厉害。 “有了钱,先去置办点东西。” 苏婉小手一挥,颇有一种暴发户的气势,“买肉!买粮!还要给你们每人做两身新衣服!这破烂流丢的,以后怎么跟我出门?” 听到“新衣服”,秦猛眼睛一亮。 “嫂子!我要那种黑色的劲装!穿着显块头!” 秦越却凑过来,压低声音,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嫂嫂,外面的衣服好买……里面的衣服,是不是也该换换了?” 他指了指不远处的布庄,嘴角勾起一抹坏笑: “那边有卖肚兜的……嫂嫂皮肤那么白,穿大红色的……肯定好看。” 苏婉脸一红,刚想骂他流氓。 却见秦越已经拉着她的手腕,往布庄里钻: “走吧嫂嫂,我帮你挑。我眼光好,知道……什么款式穿起来最方便。” 最……方便? 方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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