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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神级猎户,开局俘获俏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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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离别前的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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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秦兰转过身,看着他,“你放心走吧,家里有我。我会把工地上的事看好,把妹妹们照顾好。”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也会……照顾好我自己,等你回来。” 林大-壮看着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里面写满了不舍和依恋。 他再也克制不住,低头便吻了上去。 …… 这一夜,两人都没有睡。 他们说了很多话,从家里的琐事,说到未来的打算。 林大壮告诉秦兰,等房子盖好了,他就去买一辆卡车回来。 因为山上的猎物太多,每次都要好多人一起抬! 以后,村里人谁家要用车,都可以用,只收个油钱。 他还说,等手里的钱再多一点,他就想办法,把村里通往镇上的那条山路,给修一修。 路通了,村里的山货才能运出去,大家的日子,才能好过起来。 秦兰静静地听着,眼睛亮晶晶的。 她发现,自己的男人,心里装的,不光是他们这个小家。 他还装着整个林家村。 她为他感到骄傲。 快天亮的时候,秦兰也迷迷糊糊的起来了。 林大壮坐在炕沿上,手里拿着一块干净的棉布,仔细擦拭着那支崭新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秦兰坐在他身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帮他整理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 包里,是她烙的肉饼,还有炒熟的豆子和一整个水囊。 她想尽可能地多装一些,好让自己的男人在山里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大壮,山里冷,这件棉袄你也带上。”秦兰拿起一件半旧的棉袄,叠得整整齐齐,想要塞进包里。 林大壮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拉住了她的手。 “兰儿,不用。这次进山,带的东西不能太多,要轻便。”他把那件棉袄拿了出来,放在一边,“放心,我身子骨壮,不怕冷。” 秦兰看着他,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化作一声叹息。 她知道,这个男人决定的事,谁也改变不了。 “那你……那你一定要按时吃饭。”她把帆布包的带子系好,递给他,“肉饼凉了就用火烤一烤,别吃坏了肚子。” “嗯,我知道。”林大壮把擦好的枪靠在墙边,伸手将秦兰揽入怀中。 “我走了以后,家里的事,就全靠你了。” “工地那边,钱的事我已经跟王叔交代清楚了。你不用管,只需要每天让晚秋她们,把工人的饭菜做好就行。” “还有那间锁着的屋子,谁来都不能开,知道吗?”他特意叮嘱道。 那里面装着的,可都是要命的东西。 “我知道,你放心吧。”秦兰靠在他的胸口,闷闷地应道。 “钱,我都放在炕头的箱子里了。”林大壮继续说道,“要是家里有什么急用,或者工人那边钱不够了,你就从里面拿。密码……还是咱们上次说好的那个。” 他说着,在秦兰耳边,用极低的声音,说了一个数字。 那是他们两个人的小秘密。 秦兰的脸有些发烫,点了点头。 “还有两个妹妹,你多看着点。她们年纪小,不懂事,别让她们在村里乱跑,也别跟人起什么冲突。” “嗯。” “要是……要是我十天还没回来……”林大壮顿了顿,声音变得有些沉重。 秦兰的心,一下子就揪紧了。 “你别说这种话!”她猛地抬起头,伸手捂住了他的嘴,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不许你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林大壮看着她那又急又怕的样子,心里一暖。 他拉下她的手,握在手心里。 “傻丫头,我就是打个比方。”他柔声安慰道,“我是说,万一我有什么事耽搁了,十天半个月回不来,你们也别慌。” “你就去找镇上的张富贵,张老板。把这个东西交给他。” 林大壮从贴身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小的油布包,塞到了秦兰的手里。 秦兰捏了捏,感觉里面像是一块硬硬的牌子。 “这是什么?” “你别管是什么。”林大壮说道,“你只要记住,万一我出了事,或者家里遇到了解决不了的大麻烦,你就去找张老板,把这个给他。他看了,自然会明白,会帮你们。” 这是他给自己留的后手。 那块牌子,是周强给他的信物。 见此物,如见周强本人。 他相信,只要有这个东西在,就算他真的出了意外,秦兰她们的日子,也不会难过。 秦兰紧紧地攥着那个油布包,感觉像是攥着千斤重担。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把那个油布包,小心翼翼地塞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里。 “大壮,我记住了。但是我希望,这个东西永远都用不上。” “会的。”林大壮笑了笑,把她抱得更紧了。 屋子里的油灯,火苗跳动着,将两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黑风也在一旁。静静地等待着。 林大壮站起身,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掏出了一块秦兰烙的肉饼,扔给了黑风。 黑风闻到肉香,眼睛一亮,也顾不上客气,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整个肉饼吞下了肚子。 吃完,它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眼巴巴地看着林大壮。 “没了,想吃肉,就得自己进山去打。”林大壮笑着说道。 他转身,不再停留,朝着深山的方向走去。 黑风没有丝毫犹豫,立刻从地上一跃而起,摇着尾巴,紧紧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一人一狗,就这么消失在了晨雾弥漫的山林之中。 而在他们身后,村子里的几间屋子里,窗户后面,几双眼睛,正默默地看着这一幕。 秦兰站在窗前,看着自己男人那高大的背影,和跟在他身后的那条黑犬,双手合十,放在胸前,无声地祈祷着。 “大壮,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晨雾在山林间缭绕,空气中带着草木的湿润和泥土的芬芳。 林大壮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脚步沉稳而有力。 他的身后,黑风紧紧地跟着,它那矫健的身姿,在复杂的山地间穿行,如履平地,没有发出一点多余的声音。 黑风是天生的猎犬!山里面才是他的地盘。 林大壮没有急着直接去黑风山。 根据周强给的信息,黑风山在青阳县的西北方向,距离林家村,足足有上百里的山路。 即便是他,也需要走上整整一天。 而且,那头虎王神出鬼没,贸然闯进它的地盘,不是明智之举。 他需要先做一些准备。 “黑风,走了!” 林大壮叫了一声,改变了方向,朝着另一片他熟悉的老林子走去。 黑风立刻跟了上来,它时刻保持在林大壮身后三步远的位置,既不超前,也不落后。 这片老林子,林大壮来过很多次。 这里野兽众多,是他以前主要的狩猎场之一。 他今天来这里,有两个目的。 第一,测试一下新武器的威力。 第二,顺便打几只猎物。 他这次进山,不知道要待多久。 虽然带了干粮,但光吃那玩意儿,可顶不住山里巨大的体力消耗。 必须得有肉食补充。 进入林子深处后,林大壮的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他不再是村里那个沉稳的男人,而是变成了一头潜伏在暗处的猎食者。 他的眼睛,扫视着周围的每一个角落。 黑风也进入了狩猎状态。 它放低了身子,鼻子在空气中不停地嗅着,耳朵像雷达一样转动。 一人一狗,配合默契,无声地在林间穿行。 没过多久,黑风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 它对着前方的一处灌木丛,喉咙里发出了极低的呜咽声,身上的黑毛,也微微炸起。 林大壮立刻蹲下了身子,顺着黑风的视线望去。 他从脖子上,取下了那个军用望远镜。 透过镜头,他清楚地看到,在几十米外的那片灌木丛后面,有几头野猪,正在低头拱着地里的树根。 其中,还有一头体型硕大的公野猪,獠牙外露,一看就不好惹。 要是以前,碰上这种野猪群,林大壮会选择用陷阱,或者小心翼翼地用弓箭偷袭。 但今天,他不想那么麻烦。 他要试试新枪的威力。 林大壮缓缓地,将背上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取了下来。 他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趴在地上,将枪托抵在肩膀上,打开保险,通过准星,瞄准了那头最大的公野猪。 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而悠长。 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 在他的眼里,只剩下了准星,和几十米外,那个正在晃动的目标。 黑风也安静地趴在他身边,一动不动,似乎知道主人要动手了。 就是现在! 林大壮的眼神,猛地一凝! 他的手指,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打破了山林的寂静! 惊起飞鸟无数! 几十米外,那头正在埋头苦吃的公野猪,身体猛地一震! 它的脑袋上,瞬间就炸开了一个血洞! 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庞大的身躯,就轰然倒地,四肢抽搐了两下,便没了动静。 一枪毙命! 剩下的几头小野猪,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响和同伴的死亡,吓得魂飞魄散,尖叫着四散奔逃。 林大壮没有再去管它们。 他从地上一跃而起,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好枪! 这威力,比他那把老猎枪,强了不止十倍! 而且后坐力小,精准度高。 有了这家伙,他对这次的打虎任务,信心更足了。 “黑风,去!” 林大壮对身边的黑风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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