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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六九住牛棚,意外修成遁地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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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活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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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师爷差点没气死:“原则,原则啊!你到底懂不懂? 你这样搞一次两次还行,次数多了,名声就臭了,谁还傻的找你买坑,这和杀鸡取卵有啥区别? 而且人家也不是好惹的,长枪短炮啥都不缺,你把他们当傻子整,人家不得和你玩儿命啊?” “原来是这样啊?”路平安恍然大悟,却更兴奋了: “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咱们正常卖坑给他们,然后偷偷埋伏,等他们把宝贝都挖出来了…… 给他们来个一锅端,枪、钱和宝贝都是我们的。 反正人都死了,谁能知道是我们做的呢?!一次生意,多重收益啊,还没有后患,嘿嘿嘿嘿! 天才啊!我真踏马是个做生意的天才。” 吴师爷和邓六指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出了忌惮。混江湖不是这么混的,像路平安这种喜欢把事做绝的疯子,动辄就要把别人团灭的家伙,谁不担心? 万一他见钱眼开,有了不该有的心思,把他们也给弄死了呢?不得不防啊。 路平安好似压根没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问题,反而沾沾自喜,得意洋洋的分享着他的计划: “若是你们不放心,我可以去盯着他们啊。要是他们没发现好东西,咱就不动手,一旦他们掏到了肥肉……?嘿嘿…嘿嘿…” 吴师爷扶额长叹,自己这是招惹回来一个什么玩意儿啊?周扒皮都没他狠,黄世仁见他也要纳头便拜,妥妥的一个活阎王啊,难怪外号叫断头阎罗呢。 ………………………………… 连续几天,路平安一直和几个盗墓贼混在一起,偶尔也会跟着几个扒手出去转转。 不得不说这年月的贼都比较“守规矩”,估计是不守规矩的下场有点惨。 哪怕是这些盗墓贼和扒手都没什么文化,脾气也挺暴躁,但他们都挺会克制自己的。 一连几天下来,路平安就没见他们主动惹过事儿。平时表现的和正常人没什么差别,一样的吃饭、喝酒、吹牛逼。 只是在看向别人衣服兜,或是私下里谈论起明器的时候,眼睛才会迸发出异样的神采,这属于职业病,不是强压着就能压下来的。 邓六指一直没透露交易的日子,路平安无所事事,这天一大早,路平安依然没有接到通知,于是就喊上了两个盗墓贼,一块儿出去转转。 盗墓贼彼此之间都用外号称呼,这两个盗墓贼大概有三十出头,一个叫小七,一个叫小旋风。 因为几个盗墓贼都被二叔吩咐过,不能走远,所以路平安、小七和小旋风都没走远,顺着城墙朝着西边瞎溜达。 小七和那个被路平安捅死的小九是拜把子兄弟,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跟的是被称为老四的那个中年络腮胡。 拜把子兄弟一直到九十年代都还很流行,路平安的同学就有拜把子的,后来么,正好应了那句话—— 我和兄弟心连心,兄弟和我玩脑筋。 小七和小九他们也是这种,属于喝多了上头,追流行,强凑了十个人结拜,号称十大弟兄。 要说他们有多义气,彼此之间感情多铁,那倒是不至于。他们完全就是为了聚起一堆二流子,能在乡里横行霸道。 身怀利器,杀心顿起,他们都有这么多兄弟了,不仗着人多欺负欺负老实人,岂不是说不过去? 那一阵子,他们一群人确实威风了一把,见无人敢反抗,公家也没第一时间打击,愈发的肆无忌惮。 后来他们弟兄中的大哥相中个娘们儿,但人家有男人有孩子,不搭理他。 一群人喝了点酒,大哥把这事一说,几人就打起了歪主意,想要仗着人多镇住那家男人,让大哥尝尝肉味儿。 当天晚上,他们跑到人家家里耍酒疯闹事儿,结果让人家一个女人拿着刀砍死砍伤了好几个,那家男人甚至都没来得及出手。 几人一见死了人,明白事儿闹大了,扔下跑不动的倒霉蛋,赶紧回家收拾东西跑路了。 只是这年月去哪都要介绍信的,几人身上又没钱,有门路的跑去了亲戚家,没门路的只能往山沟沟里躲,恰好在山里遇见了刚刚起势的吴师爷一行人去那边踩盘子。 当时吴师爷正是用人之际,遇见这种没有退路的盲流子,当然要留下来培养一下了。 十兄弟中的老五、老七、老九、老十这四个乡里的盲流子就这么跟了吴师爷手下的老四。 为了区别称呼,也为了凸显出等级,四人的外号由老改为了小,变成了小五、小七、小九和小十。 在一次与别的盗墓贼的争斗中,小五被人打死了。小十因为私吞明器,被小九和花娃填进了某个墓里。 所以别看路平安整死了小九,小七就跟没事人一样,照样和路平安说说笑笑的。 在外面晃悠了一阵子,眼看中午了,路平安就带着两人去了一个国营饭店,要了两个菜。 一道葫芦鸡、一道烧三鲜,还一人要了一碗泡馍。 吃了饭出来,心满意足的三人又沿着破旧的老城墙溜达着往回走,一边走,一边聊着天儿。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中午饭是路平安请的么,所以小七和小旋风给路平安讲了不少他们以前的事。 小旋风是咸阳人,他们村子那边古墓多的不得了,盖个房子,挖个地窖,都可能刨出来一个古墓。 他家里以前就有人做过这个,只不过没人教导,全靠一些土方法,没捞着什么好玩意儿。 其实就算捞着好玩意儿了,以他家长辈的眼光也不认识。 后来小旋风家里出了变故,还不到十五,爹娘就先后不在了。 小旋风没了约束,又不耐烦挣那点儿工分混个半饱,干脆开始自食其力,向地底下要钱花,算是半个行里人吧。 只是小旋风的缺点和他家长辈相同,一是运气不够好,二是压根就不识货。 一把秦剑,换了一只鸡,两块儿汉玉,换了半袋子白面,一个十分精美的青铜爵,二十斤粮票就卖了。 其实对于这个年代的盗墓贼来说,最有价值的不是别的,而是金银。 金银这玩意实打实的,随便都能换成钱,而不像其他明器,还得去黑市上碰运气,或是找中间人倒手。 至于文物商店,那是要严格登记的,给他们送来历不明的东西?呵呵,那可真是太好了,羊入虎口啊,连钱都不用掏了。 所以盗墓贼是万万不敢去文物商店卖明器的,只能受人盘剥。 干了没多久,愈发落魄的小旋风在黑市结识了老四,在老四的忽悠下,出于抱团取暖顺便发个大财的心态,他就加入了老四的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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