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江湖往事2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卷 第131章 金仔不是外人!
保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列表
“陈卓,来这个屋。” 走出办公室后,老塞走进了旁边的一个厢房里。 打开灯光后,陈卓顿时眼前一亮。 只见脚下踩的是松软的地毯,头顶是教堂风的吊顶,墙壁也都挂着风格迥异的美女油画。 “这是什么?” 陈卓指着一个大大的圆盘问道。 “这叫三十八格轮盘赌,是我最喜欢的游戏。” 说着,老塞便兴致勃勃的介绍起了具体玩法。 陈卓对这个东西没有兴趣,越听他越觉得枯燥,便打断道,“好了塞哥,你别说了,我听不懂,也不想知道怎么玩的。” “很简单的,你随便选......” 陈卓再次打断,“我真不想知道怎么玩的,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陈卓笑道,“以为我不想像你一样,每次都输的裤衩都不剩。” 老塞先是一愣,随即捂着胸口,露出一副痛苦的模样,“陈卓,你他妈杀人诛心,我也有赢过的好吧?” 接着,老塞又带着陈卓去了其他的几个厢房。 不出意外,都是赌房,只不过设施不一样罢了。 有的是玩纸牌的,有是玩牌九的,还有老虎机。 只是这里的老虎机明显升级了,不仅造型酷炫,功能也有很多。 哪怕老塞讲的妙趣横生,但陈卓是真的不感兴趣。 就像一个人不喜欢吃香菜一样,不需要什么理由,他就是对这种获取钱财的方式不感冒。 此时是下午四点左右,一楼有买茶喝茶的,二楼有打麻将的,唯独三楼空无一人。 据老塞所说,三楼的生意一般都是傍晚八九点,甚至十二点之后才有客人光顾。 因为来三楼的客户都是有点小钱的,他们一般都会吃过晚饭喝了酒之后过来。 只有喝了酒才会上头,一旦上头,那赢的几率就不大了。 还有,过了凌晨之后,由于生物钟的关系,人的注意力就没有那么集中了,也会容易上头。 见老塞说的头头是道,陈卓就很是想不通。 既然他自己都知道十赌九输,干嘛还执迷不悟呢? 最关键的是,老塞这家伙从不在查房里赌钱,都是在其他地方赌的。 也就是说,就算是输,他都不愿意输给猛哥...... 对此,老塞的解释是,他在押钱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非常奇妙、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紧张感。 那种紧张的、刺激、激动的感觉会让他很爽。 最关键的是,在自家的茶房里,他找不到那种感觉。 陈卓没听懂他说的是啥,他也不想懂。 对于老塞的这个坏习惯,他也没有特别严肃的去劝解。 事实上,陈卓内心反倒希望老塞不要戒掉赌博这个爱好。 因为他当阶段需要老塞的这个软肋。 试想一下,如果老塞不是急着需要赌资,他肯定不会跟自己做交易。 如果没有做交易,自己就不会第一时间知道是阿权在背后搞事。 如果不知道,自己就不会制定相关方案。 如果没制定方案,就算救了赵青麦,自己也想不到找赵山河帮忙制衡巴哥。 还有,就拿刚才来说,要是老塞没有提前透露相关信息,面对猛哥和李静春的连番提问,估计他都露出马脚了。 所以,他不能失去老塞这个完美的二五仔,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一样。 ...... “塞哥,这个场子是谁看的?” 陈卓不准备将时间浪费在赌桌上面,然后问了一个他挺关心的问题。 “哦,你说金仔啊!” “走,找他去,他也该起床了。” 下到二楼,陈卓跟着老塞来到最后面的一条廊道上。 推开一扇门后,老塞大声喊道,“金仔!起床了,给你介绍个人认识认识......我靠!太阳还没下山呢,你们两个干嘛呢?” 陈卓都一只脚迈进屋里了,看到床上的场景后,连忙又退了回来。 无他,床上躺着两个人,一个头发长,一个头发短。 还有,一个在上面,一个在下面。 陈卓也不是三岁小孩子,只需一眼就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了。 靠,他不止自己尴尬,也替老塞和床上那两位感到尴尬。 “卧槽!老塞你他妈神经病啊!懂不懂礼貌!会不会敲门!!” 随即,房间里传来一道愤怒又夹杂惊慌的大骂声。 按理说,碰到这样极其私密的事情,当事人理应羞愧难当才对。 可老塞非但没有这个觉悟,反倒乐在其中。 只听他哈哈笑道,“金仔,你他妈什么时候又换了一个?” “换你妈啊!跟我滚出去!” “滚什么滚,我来跟你介绍个人,陈卓.....咦?陈卓你人呢?” 下一秒,老塞走出房门,冲一脸臊红的陈卓说道,“站门口干嘛?进来啊!” 陈卓嘴角一抽,大哥,像你这么不要脸的人可真不多了。 你也不看看屋内啥情况,进去干嘛?现场督战吗? 他心下知道,老塞跟金仔可能比较熟,类似的玩笑可以随便开。 但自己肯定不能这么没有分寸。 “塞哥,我想起来了,我还有其他事,先走了啊!” “走什么走!金仔又不是外人。” 说着,老塞硬着把陈卓拉进了屋里。 与此同时,金仔刚好穿上了裤头,床上那女的则将自己藏在了一个毯子下面。 不过,床上和地上散落的女性衣物,让整个房间弥漫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春天气息。 这个房间并不大,估摸还没有十个平方。 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衣柜,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看上去也不是多么的洁净,地板上都包浆了,小桌上的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 “金仔,这个就是陈卓,我好兄弟。” 老塞笑呵呵说道。 “金哥好。” 陈卓主动伸出手。 金仔年龄也不大,大概三十左右的样子。 个头一米八左右,身材略显发福,不过勉强能看出肌肉线条。 估计以前也是个肌肉发达的小伙,只不过疏于锻炼,加上暴饮暴食作息不规律之类的,才变成现在这样。 金仔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项链,耳朵上打着一个金灿灿的耳钉,手上还戴着至少三个金戒指。 也是后来才知道,金仔正是喜欢黄金,所以才有了这么一个外号。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