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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下乡:我才不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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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5章 葛抗美的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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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烈云他都服了,这货真是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膈应人啊。 得,不拿就不拿吧,他扭头装作回屋,借着空间的遮掩,从里面掏出一把短刀。 “王解放!咱俩走!” “好嘞,云哥。” 王解放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等秦烈云的身影消失在眼前之后,葛抗美冷哼一声,狗腿子贾大林连忙跪舔式说道:“葛哥,你放心好了,就这俩蠢蛋,上了山也是白搭!” 见葛抗美没说话,贾大林又贱嗖嗖地说道:“就这俩货,别说打猎了,他们不把自己搁山上都是好的了。” 闻言,葛抗美看了一眼贾大林,有些不解地问道:“你这话怎么说?” 贾大林嘿嘿一笑:“葛哥忙着管理知青点,估摸着都没时间跟人聊天,不知道这个,很正常。 就算大队这里最近招了野兽,看着那脚印,像是野猪群下山了。” “啥?”葛抗美悚然一惊:“野猪下山了?” “昂,下山了。” 野猪跟家猪完全是两个概念,家猪性情温顺,而野猪就不一样了,獠牙外翻,皮糙肉厚的,领地意识非常强,别说招惹它了,就是无意间被野猪嗅到了你的味道,它也会瞬间发狂,冲过来狠狠干你! 运气好了,捡回来一条命。 运气不好了,连个全尸都落不下,獠牙一挑,直接开裂! 葛抗美幸灾乐祸地道:“啊!哈哈哈哈,这野猪可不是好玩的啊,搞不好吗,咱们的秦知青今天下乡,明天就得回家了。 这要是回去了,十里八乡的还不得羡慕死啊。” “咱们这秦知青可真是好运气啊。” 两人对视一眼,笑得贼搜搜的,看起来甚是猥琐。 “不是。”李和平见他们越说越过分,忍不住开口:“你们的嘴是吃了大粪吗?说话怎么这么难听!” 葛抗美他可不觉得自己说话难听,甚至还觉得自己很善良了。 都没开口直接诅咒秦烈云死在山上就算好的了。 “再说了,山上的野物,是那么好打到的吗?我们下乡都这么长时间了,也没尝到过多少野味,就他秦烈云能耐,下乡第一天上山就能打到猎物了?” “可不是嘛,还是年轻呐,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哈哈哈,别到时候空手下山了,那就有热闹看了。” 幸灾乐祸的声音此起彼伏,新知青虽然生气,但心里也存了些许忧虑,万一秦烈云要是真的没有打到猎物回来,那该怎么办? 顿时,新知青原本的热情就没多少了,各个面面相觑的,一句话也不吭了。 见葛抗美越发嚣张跋扈,自己这边士气衰落,李和平也愤怒地道:“那咱们就等着瞧吧!到时候,秦烈云要是真的带猎物回来了?你又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啊?”葛抗美贱嗖嗖的:“当然就算他秦烈云牛逼呗!” 说罢,葛抗美看着新知青们凝聚的士气散了,自觉是出了一口恶气,转头带着两个狗腿子大摇大摆地走了。 李和平心中憋着火道:“大家伙别搭理他,咱们继续做咱们的。” “就是。”刘玉兰也发声支援:“说一千道一万,那都是他们故意不盼着咱们好,咱们先干,万一秦知青带下来了猎物,咱们还没准备好柴火什么的,那可就尴尬了。” 她大声鼓舞着,想要振奋士气,可惜,效果不是很好。 吴雪梅不善言辞,见此,也是目光坚定的道:“就是!大家加油啊!” 可是更多的新知青,则是打了退堂鼓。 有人小声地道:“要不,要不咱们还是散了吧。” “就是,咱们一开始就不应该得罪葛抗美的,他们是老知青,下乡的时间比咱们长,你说说,无缘无故地得罪人家干啥啊!” “就是啊,住不下那是他们男知青的事情,跟我们女知青有什么关系啊?” “好了,现在就是把肠子悔青了也没用啊。” “哎,要是有后悔药吃就好了!” “那......那个我下乡的时候还带了些腊肠,要不,拿过去给葛知青道歉?” 此刻知青点新知青中间乱哄哄的,而秦烈云还不知道知青点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他正带着王解放赶路呢,王解放口号喊得很是嘹亮,可是等到真正上山的时候,直接就萎靡了。 “云,云哥,你、你等等我啊,我要累死了。” 看着前面健步如飞的秦烈云,王解放都纳闷死了,同样都是在火车上晃荡了三天,怎么他还这么大的精力啊。 秦烈云看着萎靡的王解放,也是很无语的说道:“要不你在这等着我?” 王解放实在是走不动了,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道:“你、你等我歇会。” “算了吧,你还是在这歇会,然后晃悠晃悠捡点柴火吧。” 秦烈云四处张望了一下又嘱咐道:“小心点蛇虫,扒拉草的时候记得先用棍子探一探,我去那边看看,半个小时后,我回来找你。” “嗯,那、那也行。” 让王解放在原地休息后,秦烈云直接将自己的速度提到了极限,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人迹罕至的地方。 这里很偏,耳边传来的都是清脆的鸟叫声,各种虫子的嗡嗡声。 秦烈云深吸一口气,他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 作为一个在山林中游荡了近乎十年的老猎人,秦烈云觉得,今天搞一个开门红,应该问题不大。 忽然,草丛一动,眼尖的秦烈云发现那草丛边缘有一撮白色的毛球,目测应该是野兔。 他有些感慨,野兔基本上都是灰不溜秋的,这种颜色更便于隐藏踪迹,怎么这只兔子是白色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因突变了,还是它母亲偷摸跟着家兔鬼混了。 反正不是什么正道兔子。 管他呢,秦烈云也不含糊,直接掏出刀子,奋力甩了过去。 “唰!”草丛里传出被刀子穿透的声音,秦烈云走过去一看,嘿!准头是一点也不带生疏的。 兔子直接被一刀毙命,捡起来兔子,拔出血淋淋的刀子,将野兔直接扔进了空间里,秦烈云又转头搜寻着其他猎物、 新知青人不少,要是想人人都吃饱的话,最起码也得六七只兔子。 不过大队长说要送点青菜来,他估摸着,菜加兔子,四只应该足够了。 初来乍到的,还是要低调点,先看看朝阳大队的风气再说其他的。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秦烈云用刀子插了五只兔子,三只野鸡,顺手还掏了个野鸡窝,收获十来枚野鸡蛋。 虽然收获不少,但秦烈云还是觉得不太满意,因为上辈子他打猎用的是枪,这辈子装备差得没法提。 就在秦烈云打算打道回府的时候,头顶突然传来一声啼叫。 秦烈云下意识抬头看去,发现一只鹰正在低空滑行,掠过他头顶的时候,带来了巨大的阴影。 鹰爪上还抓着一根扭成团的辣条,秦烈云看着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又想起了蛇羹的美味,口水又开始疯狂分泌。 回去的路上,顺手又抓了只松鼠,在手里盘弄了一会就放了,这玩意没啥肉,抓着玩还可以,皮子虽然值钱,但是太费功夫。 也不知道是秦烈云的错觉还是什么,他发现自己的视力、和听觉都得到了加成。 甚至能轻而易举地看见十来米外大树上的纹路。 野鸡啄食吃的声音,他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就能确定野鸡出现的方位。 至于力气,那就更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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