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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打官司,你把对面全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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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你那公章,连年代都搞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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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 魔都,滨江路某高档私人会所。 三楼贵宾包厢门窗紧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陈锋坐在紫檀木主位上。 金丝眼镜摘下来搁在桌面,露出一双精于算计的细长眼。 对面坐着孙富贵的大哥孙富强和堂弟孙富林。 两个人西装革履,但鬓角的汗渍暴露了焦灼。 “陈律,我弟那边到底能不能保?” 孙富强搓着手,声音抻得发紧。 陈锋不急着接话,端起红酒杯晃了两圈,抿了一口。 右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摆在桌面正中央。 标题:《孤儿过继协议》。 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 A4纸。一枚鲜红的圆形公章。 “看看。” 孙富强拿起来翻了两页,手指停在公章上。 “这……是真的?” 陈锋从雪茄盒里挑出一根,镀金剪刀咬断烟帽,火柴蹭亮,烟雾从鼻腔渗出来。 “你还当真了?当然不是真的!” “但它会变成真的。” “当年的老村支书刘德厚,还有中间的介绍人赵五。” “两个人我都见过了,一人一百万。” “他们会出庭作证。” “2005年这个过继手续是在村委会办的。” “你弟弟是和法收养,压根不知道孩子来路。” 孙富林瞪着眼:“万一警方查出来是假的呢?” 陈锋弹了弹雪茄灰。 “查出来又怎样?” 他把雪茄夹在指间,指向那份协议。 “就算这份过继协议被推翻。” “我还有第二道防线。” 他压低声音,语速变快。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按2005年的旧刑法,最高刑期三年!” 三根手指在两人面前竖起来。 “刑法第八十七条。”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005年到现在,整整二十年。” “追诉时效早就过了!” “法院要是敢判,那就是枉法裁判。” “我直接上诉到最高院。” 孙富强听完,整个人往椅背上瘫了一截,长出一口气。 “陈律,这能行?” “行不行的,你看我就行。” 陈锋翘起二郎腿,叼着雪茄吐了个烟圈。 “我倒要看看那个陆诚,怎么跟时效条款掰手腕。” …… 同一时间。 魔都,某直播平台。 罗大翔的直播间在线人数突破三千万。 老爷子坐在书桌后面,黑框眼镜推到额头上,桌面摊着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条的《刑法》教材。 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 “各位观众。” “今天必须给大家讲一个非常残酷的法律现实。” 他指着条款,一字一顿。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三年。” “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 “二十年前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层面上讲,确实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 弹幕炸了。 “什么???买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这法律是保护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跑掉了?那申刚找了二十年有啥用!” “求求了不能让人贩子跑了啊!” 罗大翔摘下眼镜,揉了揉发红的眼眶。 “我知道大家愤怒。” “我也愤怒。” “但法律就是法律……除非……” 他顿住。嘴唇抖了两下,叹气。 “除非检方能找到更重的罪名。” “突破这个时效限制。” “否则……” 话说不下去了。 直播间里弹幕疯滚,全是绝望。 数以千万的网民守在屏幕前,胸口堵着石头,喘不上气。 …… 正诚律所。十八楼。 陆诚坐在办公桌后。 桌面摊着一份检方通过阅卷程序传真过来的《过继协议》复印件。 A4纸,红色公章,落款2005年。 他盯着公章看了五秒。 嘴角歪了一下。不是笑。是猎手发现破绽时的本能反应。 闭眼。 脑海深处,系统面板弹出。 【叮!启动主动技能:证据之眼】 【消耗正义值:5,000点】 【剩余正义值:1,577,000点】 【检索目标:过继协议公章真伪鉴定】 【检索中……】 视网膜界面切换。 那枚红色公章被系统极致放大,印泥化学成分、字体笔画结构、纸张纤维年份,全部以数据流高速运转。 三秒。 系统高亮标注,弹出金色提示。 【核心破绽锁定!】 【公章刻字:“XX村村民委员会”】 【历史沿革比对:2005年,该行政区划尚未完成撤队改委。当年官方称谓应为“XX大队”。“村民委员会”于2008年行政改革后才正式启用】 【结论:该公章系2008年之后伪造!与落款时间2005年产生不可调和的时间悖论】 【证据文件已发送至办公电脑桌面】 陆诚睁开眼。 从桌上抽出红色记号笔,在复印件的“村民委员会”五个字上狠狠画了个圈。 2005年的章。盖的是2008年以后才有的字。 造假连功课都不做。 他把这张纸装进透明物证袋,封口。扔进公文包。 动作在这里停了一拍,拆穿伪证只是防守。 陈锋真正的杀手锏是追诉时效。就算过继协议是假的,罪名卡在“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上。 三年最高刑,五年追诉期。 二十年了。 时效确实过了。 法律是冰冷的。不会因为一个父亲找了二十年就网开一面。 除非。 从孙富贵身上挖出一个更重的罪名。 重到不受时效限制。 陆诚再次闭眼。 【叮!启动主动技能:证据之眼】 【消耗正义值:5,000点】 【剩余正义值:1,572,000点】 【检索目标:孙富贵,历史犯罪记录全量检索】 【时间范围:2000年至今】 【检索中……】 数据流在意识中涌动,户籍、工商、银行流水、出警记录。一重一重筛。 五分钟后。 一份泛黄的电子扫描件从数据洪流中被精准抽出。 【检出关键犯罪证据1条!】 【证据编号KZ-001:2004年7月紫金县城北派出所出警记录】 【已发送至办公电脑桌面】 2004年7月19日凌晨。 群众报警:城北孙家院内有女童惨叫。 出警后,孙富贵声称“小孩自己从楼梯上摔下来”。 接警民警在现场看到一名约八岁的女童。左腿小腿骨外翻折断,白骨刺穿皮肤。 满身淤青,陈旧伤痕覆盖整个后背。 出警记录最后一行:经当事人协商,系意外摔伤,消案处理。 签名民警旁边一个括号备注:(已收受孙富贵红包5000元)。 这行字被黑墨水划掉过,但扫描原始图层里,每个字清晰可辨。 系统继续追踪女童去向。 三十秒后,关联信息弹出。 紫金县火车站候车室,2004年8月3日。 一个光脚的小女孩缩在候车室角落,左腿从膝盖以下畸形弯曲,两根木棍和布条草草绑着。 身边一个脏兮兮的塑料袋,露出半个馒头。 旁边空无一人。 打残了。扔了。 民政系统最终收容记录:该女童被送至粤东省某福利院。 登记姓名:招娣,左腿截肢。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法定最高刑:死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但经过二十年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查院核准。 全国几十亿双眼睛盯着这个案子。 最高检会不会核准? 答案不用想。 陆诚抓起手机,拨通雷虎的号码。 “雷虎。” “老板,说。” 电话那头沉稳,退伍军人特有的干脆。 “去粤东。紫金县火车站周边开始向外辐射摸。” “找一个人。” “女性,现在大概二十八九岁。” “左腿截肢。” “2004年被孙富贵打断腿扔在火车站。” “后来可能进了福利院,登记名叫招娣。” 那头安静两秒。 “活口?” “必须是活口。” 陆诚的声音压得很低。 “把她带回魔都。” “我要她上证人席。” “当着全国的面,把孙富贵的底裤掀开。” “明白。” 雷虎挂了。 陆诚把手机搁回桌面,靠了两秒椅背,站起身抓过西装外套。 夏晚晴从办公区探进头。 “怎么了?” “准备东西,明天开庭。” 陆诚拎起公文包检查了一遍里面的物证袋和卷宗。 “陈锋觉得手里攥着王炸。” “追诉时效,这张牌确实硬。” 他拉上公文包拉练。 “可惜他不知道。” “他当事人屁股底下,坐着一颗地雷。” “我不需要跟他争时效。” “直接给他换个罪名。” …… 次日清晨。 魔都最高院巡查1处。 天刚亮,法院大楼前已经围满了人。 上百名记者扛着长焦镜头占据台阶两侧,卫星转播车的天线竖在停车场,六家官方媒体拿到了庭审直播受权。 黑色押解车呼啸驶入地下通道。红蓝爆闪灯的余光从车窗缝隙透出,在水泥墙面上快速掠过。 正门台阶。 陆诚提着公文包,带夏晚晴拾级而上。 深灰色三件套西装,白衬衫领口一颗深蓝领扣,步伐不紧不慢。 夏晚晴跟在右侧半步,怀里抱着两个厚档案夹。 第九级台阶。 一个身影从侧面廊柱后迈出来。 陈锋。 一身暗纹订制西服,胸口袋插着叠成三角的丝质口袋巾。 金丝眼镜在晨光下折了一道冷光,身后两名助理,各提一只真皮公文箱。 两队人马在台阶中段狭路相逢。 记者的快门声密集到连城一片。 陈锋先开口,笑容得体道。 “陆律师,久仰。” 陆诚脚步未停,视线平移,和陈锋对上。 嘴角动了一下。 “陈大状,里面风大。” 他拎着公文包从陈锋身侧擦过,皮鞋踩上最后一级台阶。 “小心闪了舌头,进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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