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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恶演武,诸天除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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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世纪前奏,广陵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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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养鸡场。 老板夫妻两个,今天天黑了还没回家,把养鸡场的灯都开着,等客人挑鸡,他们立刻宰杀。 养鸡场里,公鸡一向比母鸡少。 如果是肉鸡,公母比例约在一比八以上。 如果是蛋鸡的话,公母比例甚至是一比二十。 今天来了不少人,有开三轮的,有骑摩托的,甚至有开汽车过来的,却都要买公鸡。 他们要年份最大的,而且杀鸡的时候,要把鲜血收集起来,立刻拿到身边,倒进别的容器里,不知道跟什么东西一起搅拌。 这养鸡场规模不大,老板夫妻平时都比较老实,不是多么开朗外向,爱管闲事的人。 但是看到那些客人都有点心照不宣的古怪样子,夫妻两个也有点犯嘀咕。 要说是这帮人准备聚众干什么,也不像啊。 来的时候不是一块来的,离开的时候,也都是分散离开。 最后一个来买鸡的,是个步行过来的彪形大汉。 他剃个板寸头,看着年纪也不算小了,身材很结实,就算裹着羽绒服也并不显得臃肿。 雪花一碰到他头顶就化成水,被他随手抹掉,是个血气很旺的模样。 问了公鸡的价格之后,他嘀咕一声,才掏出钱来。 一把挺旧的钞票,里面还有一块钱的面额。 旁边一个骑三轮的老头,已经把鸡血拌好,鸡扔在三轮里,戴好头盔,这时又把面罩顶上去,喊道:“马等万?” “南叔啊。” 壮汉惊奇的凑过去,“你这是买鸡还是买血呀?” 南叔笑道:“买朱砂,买药粉,买血,全办好了,鸡也带回去,让儿媳妇炖给孙子吃。” 马等万低声道:“南叔也查鬼市的事?你家好几间水果店,衣食无忧,颐养天年的,何必掺这趟浑水。” 南叔嘿了一声:“我娘老子加我自己,全是袁老哥当年救出来的,电话打过来,我要是推辞,还是人吗?” “再说,儿孙都有了儿孙福,我这把老骨头,想干啥就干啥!” 马等万一挑拇指:“南叔真汉子,洒脱。” 南叔笑道:“你老婆的馄饨店不也挺好的,你也没那么缺钱吧?” 马等万随意道:“拿她的钱不爽利,我自己看看,能不能捞上这笔外快。” 南叔哈哈一笑,挥了挥手,调转车头,慢慢开走了。 马等万有点走神,脸上笑容淡了,雪落在头上,也忘了再抹。 为什么愿意接金刀武校这趟差事,他也说不好。 肯定不是真为了一笔外快。 他的工资虽然不多,但平时没有多少要用钱的地方。 老婆实在是个好女人,没什么坏毛病,儿子已经长大,也不会缠着他买什么玩具。 而他自己,在监狱里十几年,养成不错的生活习惯,出来之后这几年,连烟都没再去抽,更别提别的了。 现在生活真好啊。 已经是小时候的马等万,会很羡慕的那种样子了。 但他就是觉得不得劲。 小时候家里穷,身强力壮的闲汉会欺负他家,那些读过书的臭老九,也瞧不起他家。 爸妈想送他读书,也没有门路,等他长大些,就憋着一股劲学打架,被大哥选中了,教给他拳脚。 那是他觉得特别快活的日子,闲汉已经打不过他。 知识分子们,看着有身份,但是被稍微一吓,就露出了懦弱没用的样子。 兄弟们都讲义气,大哥对他们好,他们也就跟着大哥混。 可是后来,大哥进去了,他们这些人也都成了犯人。 马等万被判了十五年,坐满十四年时被放出来。 最好的几个兄弟,有的还在牢里,有的去了外地,有一个竟然去武校,当上了老师。 老话说,物是人非。 可是等他出来一看,连整个广陵都跟以前不同了。 没几个地方还是当初认识的模样。 老婆上了年纪,儿子也长大了。 就在他进去坐牢的同一年。 那年的七月一号,出了个什么九年义务教育的说法。 即使老婆一个人打理着家里,居然也让儿子读上了书。 香香的小孩子,也成了一个臭老九……嘿,那么一副有学问的样子。 但这日子,又总让他觉得,有哪里不如当年。 马等万回过神来,接过盛鸡血的碗,摸出一塑料袋朱砂,把鸡血倒在里面,扎好袋口,隔着塑料袋揉搓。 回望城区的方向,他心里带着一点小小的期待。 鬼市!这个词可够远的了,不知道能不能真被我碰上什么线索。 马等万把鸡送回家,揣着朱砂再走出来。 回忆着城里一些据说人比较少的地方,他准备先去溜达看看。 马路上堆满积雪,两边店铺关门歇业,有的人家住在店里,倒是还亮着灯。 用的灯不同,亮度也不一样。 路灯倒是统一,但好几根路灯坏了,最近也没人来修。 马等万寻思着,哪里可能跟鬼市扯上点关系,东张西望。 头顶那盏亮闪闪的路灯,忽然也闪了两下。 他正抬头去看,鼻尖突然一皱,嗅到一股好像泡在水里很多年的烂树皮味道。 呼!!! 马等万就地一个前滚,滚出去三米多,右手揣进上衣口袋,半跪着回头一看,空无一人。 只有那路灯闪得更加频繁。 臭树皮的味道直冲面门。 马等万瞳孔一缩,右手突然从口袋抽出,一巴掌推了过去。 这一推之下,骨节微微拉伸,发出一声脆响。 放长击远,少林长拳的鞭炮劲。 尤其是他手掌上,还沾满了血红色的朱砂。 “啊!!” 半空中传出一声怪异的惨叫。 空气里浮着一个血红色的朱砂手印,急速后退。 马等万可没有打出浮空手印的本事。 那明显是朱砂粘在了脏东西上,脏东西正在逃跑。 他脖子上冒出细汗,脸上发红,喘了口气。 练拳下了苦功的人,感官敏锐,虽然看不见脏东西,但是能够闻到脏东西的怪味。 鼻是常人外通天地之窍。 用鼻子感受到脏东西,也是最常见的情况。 练拳练到用耳朵、触觉等方面,去感受脏东西的,概率就要小多了。 马等万仔细去闻,能够嗅到那股烂树皮的臭味,正在远去。 他正松了口气,却又嗅到另外几种怪味。 有的像是变质的肉,有的像是秋后刚烧过秸秆的泥地。 还有像是铁的腥味。 那股铁腥味最是可怕,吓得他心头一缩,拔腿就跑。 跑的时候,他也没忘了把朱砂抹在自己额头、口鼻、后颈之上。 用鸡血药砂的阳气,混杂人体自己容易泄露阳气的几个位置。 听说,这样会让脏东西觉得,这只“猎物”又臭又有毒。 马等万一口气跑出去好几个街口,果然感觉到那几股臭味没跟过来。 “竟然有好几只死法不同的脏东西守着,绝对不正常,鬼市有什么仓库在那边吗?” 马等万心中又是害怕,又有些激动,辨别了一下方向,准备朝武校跑过去,路上已经摸出手机,打给那个当了老师的兄弟。 “喂,老沙,我刚才……” 他一句话尚未说完,就愕然抬头。 好多脏东西的味道在飘荡。 那种刚涂的大漆,下过雨的水泥柱,喝酒喝到呕吐出来的血水…… 常人未必能察觉的种种气味,令他一瞬间,觉得自己差点要窒息。 但那些怪味,并不是冲着他来的。 各自的轨迹不同,大多只是路过。 马等万的眼珠,直愣愣的向一个方向转动。 混着酒臭胃酸的血水味,正是飘向东关街。 他家就在东关街,谁知道那玩意儿会不会落在他家里? “老婆……” 这个彪形大汉心中的激动荡然无存,只剩下惊慌和愤怒,握着手机狂奔起来。 “喂?喂?!” 武校中,沙老师连问了好几声,没听见回复,急忙走向食堂。 校长他们应该都在那里吃饭。 可是沙老师靠近食堂的时候,才发现好些老师,都在往那边跑。 有的老师一只手还在通话,另一个手机铃声也响了起来。 “北关二十九号这里,应该有鬼市的……” “富头村啊,高速八号站旁边下来的那个村子,我在这里碰到脏东西……” “我靠,我隐约看见一个老太婆。” “我们练武的,打这种东西太费劲了,还好,下午出门的时候,带上了家里的念珠。” “……我朱砂快用完了,快来帮忙啊!这玩意儿好像是附近很有名的那个投河自尽的新娘……” “那不是五十年代的事吗?当年逼死她那家子,估计都死完了。” 沙老师的步子,慢了下来。 怎么会有这么多地方异动,鬼市想干什么? 地下楼层中。 灯光已经全灭,整个楼层,却弥漫着冰雪般的蓝白光芒。 鬼市的心腹,分布在周边成百上千件货物之间。 莫家三兄弟和杜辰都在祭坛上。 他们前方的那尊雕像,形如猿猴。 头生冰蓝鹿角,红眼白毛,长手长脚,胸口镶嵌着一面寒冰圆镜。 所有货物的气息,被鲸吞牛饮而去,从猿猴周身钻入。 而从那面圆镜中,正飘出一道又一道邪灵幽魂。 落入灵界长则百年,短亦数十年的幽魂,心性早被磨损变化,却刻意保留了仇恨。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仇家后来又已如何。 却知道自己的恨在人间,在广陵! 杜辰看着围绕在祭台旁边的那些育种箱。 期待着鬼神之力垂落,为那些蜈蚣卵带来洗礼。 投射这些怨魂过来,正是镜猿降下神力的前提。 而且,白骨蜈蚣要推广出去,还需要考虑到人们的接受度。 已有修行的人,未必需要这些蜈蚣,但只要超常事件的真相被揭破,彻底无法掩盖。 就会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接受蜈蚣植入,渴望抓住这个机会。 长安,灵界的危机步步紧逼,怎么容得了你们这样优柔寡断? 杜辰心中默默想着。 就让广陵作为真相的开端,然后,我们会带着这些优质的种子潜入各地,散播开来,给更多人改变一生的机遇! 我的研究成果,才是最应该在这个时代大放光彩的! 嗡嗡嗡!!! 祭坛地面,忽而嗡鸣起来,变得漆黑一片。 黑暗中,浮现出俯瞰广陵的全景。 杜辰等人向脚下看去,只见不少冰蓝光点,半路即被阻碍,没有造成足够的影响。 “怎么回事?” 杜辰胡须一耸,“哪来这么多个爱管闲事的术士?” 莫胜衣低声道:“谁说只有术士,才能妨碍这些东西?” “今天晚上,在广陵到处乱转的人太多,而且现在看来,他们还都做好了某些准备。” 莫胜衣扔掉那件毛领大衣,笑着转身,对众多鬼市之人下令。 “那,为了我们的族群,去会会他们吧!” 金刀武校。 食堂之中。 楚天舒刚才还一边咬着包子,一边拿手机聊天。 看到百岁哥说,他们江淮特捕司的人,能动身的,大半已经进入广陵。 【林百岁:你还没见过我多少同事吧,要不要出来碰个面?】 楚天舒尚未回复,目光就向食堂外看去。 众多老师正在靠近食堂。 他听到那些嘈杂的话语,也用通灵开窍的状态,将目光投向夜空。 视野中,畸零透明的一些影子,正从武校附近的街区上飞过。 楚天舒起身,狠狠咽下嘴里的肉馅,牙齿碰在一起。 “邪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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