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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大主播:开局魔都五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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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I got a 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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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当我失去你那一秒,心突然就变老,Thedayyouentaay……” 拿到了心心念念的歌,庄达妃便告辞离开了,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的,她怎么好意思再一旁当电灯泡。 而且…… 谁也没有吃狗粮的瘾。 “李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从录音棚出来,庄达妃便迫不及待的询问制作人李恒彬。 这位李老师还是杨蜜介绍的,看上去非常清瘦的一个年轻人。 名气不大,但是在圈子里倍受推崇,很多歌手都愿意与其合作。 就是…… “歌曲本身非常优秀。” 还真的是像杨蜜说的那样,性格过分耿直。 歌曲很优秀,潜台词也就是在说…… 本姑娘的唱功配不上这首歌呗! “这首歌是谁写的?” 李恒彬非常好奇,优秀的作品很多,但是质量这么高的,却并不多见。 只可惜,这首歌本身以庄达妃的能力很难驾驭。 “六哥!” 李恒彬闻言,试探着问道:“是张恒?” 见庄达妃点头,李恒彬沉默片刻,道:“这就难怪了。” 张恒出现的时间很短,但作为音乐人的产量非常高。 每一首作品,李恒彬都听过,最近那首《执子之手》,他就特别喜欢,还特意发微博向所有人推荐。 “休息一下,等会儿我们再继续。” 李恒彬说完,便起身离开了。 他和杨蜜是朋友,这次庄达妃也是杨蜜介绍过来的。 可是拿到曲谱之后却发现,他并不需要做什么。 张恒给的曲谱已经连编曲都完成了。 他要做的就是将伴奏合成。 等李恒彬离开,庄达妃第一时间打给了杨蜜。 “喂,蜜蜜姐!” “怎么样?怎么样?” 杨蜜一直在等庄达妃的消息。 “李老师说……这首歌的质量非常高。” 能得到李恒彬那种死脑筋的夸奖,就可以证明张恒没有糊弄事。 “他说没说,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我也不知道,蜜蜜姐,听李老师的意思,我感觉,这首歌让我开唱……有些浪费了。” “别听他瞎说,你不唱谁唱?要是不顺利,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录,这个我有经验。” 你当然有经验。 那首《爱的供养》当初可不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录下来的。 “听你这么说,我都好奇了,那狗老六给你写的歌到底什么样,要不……你唱一遍。” 啥? 让我在电话里给你唱一遍! 这首《第一次爱的人》要表达的是对爱人离别的伤感之情。 以第一人称视角,对自己曾经的恋情展开回忆,从头到尾都是对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的复杂心境。 你确定要我在电话里唱给你听?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那……好吧!” 这可是你要求的,等会儿别说我往你的伤口上撒盐。 庄达妃酝酿了一下感情,她可没有张恒那本事,一开口就自带精神打击的属性。 “灰色的天,你的脸,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我的眼泪,湿了脸,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 咦? 突然就有感觉了。 刚刚连着唱了好几遍,李恒彬都说感觉不对。 现在只唱给杨蜜一个人听,感觉…… 我该不会是个拉拉吧?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 就是这个味儿。 不单单是失去爱的人之后的心痛,更多的应该是怀念。 有了,有了! 庄达妃越唱越兴奋。 杨蜜呢? 这会儿整个人都麻了。 狗老六,你写这首歌是来剜老娘的心啊! “我看着你,走过街,还穿着去年夏天我送你的那双球鞋,银色手链,还耀眼,你的世界似乎一点也没有因此改变……” 尽管那段感情脏了,但毕竟是第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恋,哪怕是被杨蜜当做平生之耻,可每次只要想起来,心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有一天也许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来,应该要怎么笑,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觉的部分,电话突然被挂断了。 啥情况? 老板,就剩下最后几句了,能不能听我唱完啊? 等庄达妃再打过去,却发现杨蜜已经关机了。 呵呵! 该! 杨蜜此刻正在极力控制着情绪,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给我等着。 好半晌,终于平复了情绪。 深吸了口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田主任,我是杨蜜,上次咱们说的那个事,您现在有时间吗?咱们聊聊!” 张恒还不知道,他又要被杨蜜给卖了。 此时他正和赵金麦从一家纹身店出来。 上辈子,身边一起玩音乐的朋友,每个人身上都是描龙画凤的,只有张恒从来没在身上扎过一个花。 今天,却做了一个出格的举动。 “喜欢吗?” 张恒摊开手,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刺青。 ZJM! 三个英文字母围着手指环成一圈,正是赵金麦名字的缩写。 赵金麦同样伸出手,在她右手无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两个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样。 “要是让我妈看见,不会打死我吧?” 嘴上这么说,可赵金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担心害怕的模样,反而显得格外兴奋,恨不能拍张照片给王榕发过去。 张恒牵起赵金麦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拦着。” 赵金麦也笑了,心情说不出的满足。 Igotaring! 她又想起了这句歌词。 现在,她真的得到了。 刚刚在纹身店的时候,技师还曾反复向他们确认,像这种微型纹身,一旦纹上,以后就算是想要去掉。 俩都是娱乐圈的红人,今天爱的死去活来,恨不能把对方的照片纹在身上,可明天呢? 赵金麦在明白了张恒的想法之后,态度非常坚决。 她不会后悔,同样的,她也相信张恒一定不会让她输。 而这一切的起因,不过是小女生一时的醋意萌生。 尽管和庄达妃是朋友,可早上看到张恒给庄达妃准备的那首歌,赵金麦还是忍不住泛酸。 她知道,之所以这么爱吃醋,根本原因还是源于不自信。 越是如此,她就越是想要证明自己在张恒心里的份量。 然后…… 她就被张恒带到了这家纹身店。 戴上了专属戒指。 白白嫩嫩的小手,现在多了一个纹身,看上去却并不显得突兀。 “走吧!再不走就该赶不上航班了。” 今天就是国庆节了,之前就说好了的,要回京城。 张恒紧紧的攥着赵金麦的手,两人这亲密举动,自然躲不开吃瓜群众的眼睛。 别的明星谈恋爱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发现了。 这两人倒好,怕的是别人不知道。 这么高调的在人前晃荡,放眼整个娱乐圈也仅此一对。 吃瓜群众纷纷举起手机,对着两个人一通能拍。 张恒也不在意,和赵金麦上了车扬长而去。 紧接着就有人进了纹身店,刚刚看到恋人从这里出来,肯定有大新闻。 这其中就有娱记,纹身店老板的职业操守,最终在娱记加价到2000的时候,就被成功瓦解了。 居然将名字的缩写纹在了手指上。 这是要锁死的节奏吗? 两人现在才多大年纪,一辈子那么长,谁也说不准未来会发生什么变故。 万一将来两个人…… 到时候,那个纹身岂不是要成为洗不掉的黑历史。 像这样通过纹身高调示爱的明星情侣不是没有,但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见光死。 张恒和赵金麦难道真的这么有信心? 很快关于两人纹身的消息便出现在了网上,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冲上了热搜。 “哇!好浪漫啊!” 排练室内,张韶晗看着网上新闻,心里说不出的羡慕。 她们已经得到了张恒的授权,三公舞台将会表演那首《执子之手》。 “我看看,我看看!” 张涵韵挤到了跟前。 “把对方的名字缩写纹在了手指上,好羡慕麦麦。” 其他人也叽叽喳喳的说着,只有冯缇莫显得异常安静。 不知道为啥,看到网上的新闻,小嘎嘣豆儿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泛酸。 狗老六,当初还撩拨我,现在又和别人这么高调的示爱,把老娘当成啥了? 尽管知道张恒对她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可是看着另一个女人享受到张恒的爱,心里还是空落落的。 有些同样心情的还有邓子琪。 此刻正在长沙的一间录音棚,为新专辑做准备,在看到那条新闻之后,情绪明显变得不一样了。 她明白自己对张恒的感情,只不过还没开始,就已经被张恒画下一道线。 两个人的关系也只能止步于朋友。 虽然早就明白了张恒的态度,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不甘心。 “GEM!保持专注!” 制作人提醒道。 “OK!” 邓子琪回过神来,将手机放在一边,迅速调整好情绪,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了。 姐没有爱情,还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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