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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重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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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这能不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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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赌,打什么赌?”陈升眉头微皱,看着自己这儿子,觉得这两天怪怪的。 “就卖这个啊。”陈旭说着,“你让我在网吧里卖这玩意,卖两个月,如果赚钱了这个月收益归我,后面我们在谈分成在呢么样?” “我可没闲钱陪你搞这玩意。”陈升还是有些不信任。 “原材料钱我负责,其他的,你这个老板和当爹的,也该稍微帮帮忙吧?这以后要是真能赚钱,也是给你赚的啊。”陈旭和陈升谈判着。 他也不像是什么热血少年,准备什么都全靠自己。 几十年的生活经历让他明白了,啃老是羞耻的,但老东西的金币,能稍微爆一下的时候那就得爆。 “你哪儿来的钱?” “我自己在网上挣得呗。” “你这臭小子,说着学习,结果在网上整代练是吧?”陈升作为网吧老板,倒是丝毫不怀疑网上能挣钱这说法。 甚至不少网吧大神都是靠着代练在网吧苟活。 “也算吧,但我自己有分寸。”陈旭想了想,在网上帮人写代码,某种意义上也确实还是代练。 “这玩意....算了,你要是非要搞,就试一试吧,积累一下失败的经验也不错的。” 陈升,心想,反正也亏不了太多,于是摆了摆手,出了陈旭的房间。 小亏一点钱,就当给这孩子买个教训吧。 孩子嘛,总是需要些挫折才能成长的。 说着他又看到了电视上刚开始播放的优乐美广告。 尚且还很苗条的周杰伦耍着酷说着,“你是我的优乐美啊,因为,那样就可以把你捧在手心里。” 陈升便又摇了摇头。 这孩子真是异想天开,卖的比这样的大品牌还要贵那么多,想啥呢? 多半是魔怔了。 这里是长渝区,又不是北上广那样的大城市,谁消费啊? 潜意识里,大家都觉得这么贵的饮品,不会在这里有市场。 但其实,陈旭在仔细思考和简单调查后,确定了,这个生意,就得在这个地方才好做。 长渝区只是小城,但距离市区其实只有40分钟车程,消费也确实要比农业县强上不少。 当然最关键的核心的,这个地方新修了一大片厂区。 旭日网吧生意之所以红火,学生贡献是一部分。 而其实从这一两年开始,那群厂里的年轻人才是主力消费人群。 他们不少都是中学辍学,从周边农业县来到这个小城里打工的,离开了重复无聊工作的流水线后,网吧算是在小城里为数不多的休闲场所了。 这群人极度渴望表现自我,尤其是极其刻意的想要甩开“农村穷孩子”这个标签。 因此即使是在小城里,也会尝试各种新潮的事务,来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和那个在村头灰头土脸的孩子判若两人。 他们虽然在厂里的收入比起在农村时高出不少,但学大城市的年轻人,买上千块的篮球鞋或是国际大牌的包包,显然是没那个能力的。 所以他们为了表现自我,会开始把头发弄得五颜六色,来彰显自己的前卫。 毕竟,比起动辄几千块一套的国外大牌,几十块钱染个头就能彰显自己,还是高性价比的。 这个群体其实是一个社会现象,基数远比后来人们想象的要大。 这个群体在后来被称之为,非主流,更甚一点,则是叫做“杀马特”。 而厂区极多的长渝小城,不可避免的成了“杀马特”大城。 网吧,则是他们的汇聚圣地。 至于咖啡,陈旭看着回忆起阮清茗那皱眉的表情,也明白。 对出生在中国普通农村家庭的年轻人而言,一开始会觉得咖啡这种苦味饮料好喝的人,肯定是在少数。 尤其是那咖啡品质还一眼难尽。 所以他们买的不是咖啡,而是“咖啡”这两个字。 是他九块带有“奢侈标签”的价格,,是他切割乡土的潮流标签,是他QQ空间里配合带着火星字文案发送的优质生活分享,是他生活里满足感和工作后的些许藉慰。 9块钱一杯的咖啡生意就和染发是一样的。 真要到了大城市,大家并不觉得你这九块的咖啡有多稀奇,反而一喝,觉得你又贵又不好喝,性价比极低,转身就跑到其他家去了。 可在这里,没有其他的选择。 当然,不是大城市的人就不吃这一套了,只是他们在这个的基础上,还得加上一个logo,最好是国外的,例如某咖啡品牌。 对于小城而言,他们还不需要“某某牌的咖啡”来满足,只需要“咖啡”就OK了。 给饮品附加品牌,是陈旭现在不可能做到的。 但小城,不需要这有些,就像是乡镇里开不出KFC,但可以给华莱逐渐生长成巨型企业的土壤。 因为他们要的是“汉堡炸鸡”,而不是某某牌子的高品质汉堡炸鸡。 这也就是陈旭觉得为什么这个生意反而在长渝区小城里是最好做的原因。 自己只要需要把奶茶,包装成不廉价的“咖啡”就行了。 奶茶在西南小城还算得上新鲜,口味也比咖啡更符合中国小年轻的口味。 而且在优乐美的带动下,奶茶这词的热度在2007年开始爆发增长。 有消费大把人群,有产品热度,没有同类型竞品,超高利润率,甚至还不需要很高的品控。 这都还能不赚钱?陈旭是不信的。 某种程度上,还得谢谢阮清茗。 如果不是她喝咖啡时把眉头都皱成一团了,但却硬生生要说“咖啡好喝,因为这么贵的东西不可能不好喝。”的话,估计自己第一时间还没注意到这些。 这姑娘,还真是小摇钱树,刚种下去,就让自己嗅到了钱的味道。 真旺财。 陈旭升了个懒腰后,觉得日子是越来越甜了。 再奖励自己几道高考真题后,安然睡下。 翌日。 天气很好,虽然昨晚附近厂区还是一如既往给绿水青山上了一点压力。 陈旭和昨天一样,简单收拾了一下,吃了早饭。 去了图书馆上午刷了刷论坛,又发表了两篇忽悠文章。 在一堆大厂互联网成员的“给大佬跪了”的带动下。 又开始了刷题。 不得不说,那十多年的蹉跎岁月对陈旭的最大锻炼便是带给他年少时不曾拥有的耐心。 学习其实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但现在的陈旭能耐得下性子慢慢看,认真看。 然后突然发现,原来十八岁时候的脑子,真要比三十多岁的时的灵光。 只是,十八岁时候往往没有中年时那样的心性和阅历。 虽然只过了三天,但是在把一模考时候的理综卷子用来做,大概已经能考个一百二三了。 当然,距离一百八十的及格线都还有不小的距离,但这种感觉自己肉眼可见往上走的感觉,却让陈旭感到愉悦。 又不知是什么时候,陈旭抬头。 发现那个姑娘双手捧着透明的塑料保温杯,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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