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与狼人是世仇,不死不休,一旦遇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亨利·怀特从小时候就开始听父亲念叨这句话,听到耳朵都起了茧子,听到他能够惟妙惟肖地模仿父亲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的细微动作、说话语气、面部表情,以至于他的母亲在看到父子俩争吵的时候都能被儿子的滑稽模仿逗得乐不可支。
他在能够记住自己住贝克斯利区伯克利街155号之前就已经知道,作为狼人的自己与吸血鬼之间的关系就像是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的关系一样,即使不幸和某位吸血鬼成为了朋友,那这位朋友也只能是一位“不受信任的朋友”而永远无法坦诚相待,最终结果也必然是悲剧。
不过,亨利一直没有把这句话当真,毕竟父亲从没有在他的面前展露过狼人的样貌,而自己多毛的体质或许也只不过是由于上帝对自己施加恩惠的时候出了一些意外而已。
直到他七岁的生日当天晚上,当他的父母遵循英格兰的古老传统举行神圣宴会,又因为另一个古老传统而没有拒绝让一位表现得可亲可敬的乡绅参加的时候,命运就注定要向亨利展现出它无情的一面。
那是一场屠杀。
父亲惨死在了吸血鬼的利爪之下,所有的血液都被精心收集到数十个精巧的玻璃瓶之中,这位伪装成乡绅的吸血鬼曾经被父亲杀死,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又复活,于是找上门来报仇,他仿佛舞台之上的反派角色一般,戏剧性地放过了亨利,并且在临走之前在他的面前舔了一口瓶中的血液,露出了无比陶醉的神情。
亨利在战斗中已经觉醒了狼人的天赋,他在心中暗暗发誓,自己杀死所有的吸血鬼,绝不会让这些家伙再行走在大地之上!
由于亲人都已经死去,他无家可归,在一位良心尚未完全泯灭的教区干事和一位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的帮助下,他得以继承父母的大部分遗产,并且还给他请了一位学识还算过得去的导生来负责教他认字。
他一边向导生学习必要的知识,让自己不至于目不识丁,一边一刻也没有停止练习与吸血鬼的战斗技巧。
狼人变强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狩猎。
贝克斯利区有一片山林,由于没有河流,还没有被利润冲昏了头的商人跑过来建立伐木场,因此这里成为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亨利每周末都会去山林之中狩猎,一开始他连兔子也抓不到,到后来即使是最为凶恶的黑熊也会被他轻松拿下,更后来,他学会了在不损伤动物皮毛的前提下杀死它们,这样一来,他就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可以谋生的差事。
——猎人。
这个时候他已经十六岁了。
就在这一年,亨利的导生在拖延了整整三年之后,终于意识到亨利其实早就学会了如何用自己的母语写出蹩脚的诗歌,乏善可陈的公文以及尚可一读的记叙文,还掌握了基本的拉丁语与希腊语,能够阅读一些不那么艰深的古典文献,于是不情不愿地正式宣布他已经可以出师了,从此不再上门,自然也就失去了向亨利的监护人索要每周9先令6便士薪资的权利。
同样是在这一年,亨利遇见了简·退斯特,一位喜爱打猎的乡绅之女,据说祖上还和某个大贵族有些关系,但现在已经无关紧要了。
他对简一见钟情,而简似乎也对他颇为中意,经常和他一起打猎,称赞他高超的狩猎技巧,和他谈论世界局势,听他讲述吸血鬼与狼人之间的古老故事,但就是在亨利表达自己的爱意时扭扭捏捏,模棱两可,让整件事悬置了整整六年,也让亨利煎熬了整整六年。
在这六年之间,亨利由一名猎人变成了一名出色的吸血鬼猎人,他极为擅长找出藏在人群中的吸血鬼,然后利用各种手段杀死。
只不过,他始终没能找到当初杀死父亲的吸血鬼。
那家伙少说也得是个亲王。
为了更好寻找吸血鬼,同时也为了谋生,他开了一家侦探事务所。
二十二岁的生日那天,亨利照例邀请了简,她也毅然赴约。
简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庆祝亨利的生日,又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向他告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亨利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只是知道自己其实别无选择,于是抱着简的尸体哭了一宿,然后亲手将其埋葬到了自家的后院里。
从此以后,亨利的心就冷得像一块西伯利亚的冻铁,再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东西。
他只需要去做一件事。
——复仇。
亨利日复一日地搜寻着仇人的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859年的7月26日,他找到了这个家伙。
费根。
这个名字听起来平平无奇,但的确是亨利的梦魇。
说起来真不可思议,当年觉得凶手无比强大,竟然可以将谁也不能敌的父亲虐杀,可真正遇见仇人的时候,他却发现对手并没有想象中难缠。
不过,即使如此,他也没有办法一下子就杀死对方。
毕竟是活了不知道多久的吸血鬼,费根无论是格斗技巧还是对周围环境的熟悉程度都不比自己差。
不过,自己也不是弱者。
为了躲开吸血鬼最诡异的法术能力,亨利在决战之前特地喝下了一瓶炼金药剂,让自己的血液冻结的同时还能如常动作,虽然代价是在药效结束之后即刻死去,但他确信,只要能够让吸血鬼无法操控自己的血液,那么杀死费根的机会就大了许多。
费根和他试探性地交手了几次,在发动法术失败之后,就明白当年的小家伙如今已经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战士,现在找上门来可不是来和自己玩过家家的。
“可惜,我身负重托,没办法和你一决雌雄……“
狡猾的吸血鬼留下这么一句话之后,就转身向着泰晤士河的下游逃去。
亨利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想法,只要被他逃到海里边,身为狼人的自己是一定追不上吸血鬼的。
狼人的水性不好。
必须追上他!
亨利穷追不舍,费根则一路往偏僻的地方跑,直到他们冲出隧道,同时看见了废弃站台之上却有一位打扮有些怪异的绅士。
费根暗自窃喜,利用这个人应该可以再拖延一下亨利的步伐。
他将站台上的绅士设为目标,发动了自己的法术能力……
——操控血液!